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主已拯救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全然的诅咒中解救出来。这好比一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释放其被敌人所掳、投入监狱、戴上枷锁的子民和王子,将他们带回宫廷;还好比一个牧人象参孙和大卫那样将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夺回来;或好比牧人驱逐从森林窜到牧场的野兽,将它们赶到远方,最后赶入沼泽或沙漠,然后回到绵羊那里,安然牧养它们,在清澈的泉水旁饮它们。这又好比一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伺机袭击旅人的脚跟,于是便抓住它的头,尽管蛇缠住了他的手,却仍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将身子扔进火里。同样好比新郎或丈夫看见一个奸夫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于是便击打他,或用手里的刀剑刺伤他,或用腿和腰痛扁他,或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用棍子赶回家,以便把获救的女人带回洞房。在圣言中,“新娘”和“妻子”表主的教会,而“奸夫”则表那些侵犯教会的人;他们就是玷污祂的圣言之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因此,主称他们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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