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主已拯救灵界,并将通过灵界把教会从全然的诅咒中解救出来。这好比一个国王通过战胜敌人释放其被敌人所掳、投入监狱、戴上枷锁的子民和王子,将他们带回宫廷;还好比一个牧人象参孙和大卫那样将他的绵羊从狮子或熊的口中夺回来;或好比牧人驱逐从森林窜到牧场的野兽,将它们赶到远方,最后赶入沼泽或沙漠,然后回到绵羊那里,安然牧养它们,在清澈的泉水旁饮它们。这又好比一个人看见一条蛇盘在路上,伺机袭击旅人的脚跟,于是便抓住它的头,尽管蛇缠住了他的手,却仍把它带回家,砍下它的头,将身子扔进火里。同样好比新郎或丈夫看见一个奸夫企图对他的新娘或妻子施暴,于是便击打他,或用手里的刀剑刺伤他,或用腿和腰痛扁他,或叫仆人把他扔到大街上,用棍子赶回家,以便把获救的女人带回洞房。在圣言中,“新娘”和“妻子”表主的教会,而“奸夫”则表那些侵犯教会的人;他们就是玷污祂的圣言之人。犹太人就是这么做的,因此,主称他们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16:4;马可福音8:38)。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在照文字依次解释这些事之前,有必要预先说明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就是祂亲身实施最后审判之时起,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却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看似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被允许比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中的其他人停留时间更长,最后被允许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被允许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仿造天堂,他们也确实仿造了大量天堂。但是,当这些(伪天堂)急剧增加,甚至到了拦阻高层天堂和地上世人之间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的地步时,主就施行最后的审判,驱散这些假想的天堂。这事是以这种方式成就的:他们藉以伪装成基督徒的外在事物被夺去,他们为魔鬼所在的内在事物被打开;然后他们看上去便如他们本来的样子(即里表一致),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各自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投入地狱;这事在1757年完成。关于这次普遍审判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册子。
现予以解释:“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以及审判(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表示主(808节结尾)。宝座之所以显为“白色”,是因为审判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167,379节)。宝座之所以显为“大”,是因为审判也通过神性良善来施行,而“大”论及良善(656,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述),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驱散;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陆地(参看260,331节);但那里的陆地,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就这样被驱散了,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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