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1

121.(3)这样,

121.(3)这样,主不仅救赎了世人,也救赎了天使。这一点从前一节所说的可推知,即:没有主的救赎,天使们不能继续存在,或说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除了已经提到的原因外,还可以补充两个原因:(1)在主第一次降临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充满位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整个灵人界的程度,从而不仅扰乱了最低层天堂,还攻击中间天堂,他们以上千种方式侵扰它;若没有主的维持和保护,中间天堂早就毁灭了。在示拿地所建的塔顶通天的塔就是指地狱的这种暴动或攻击。但其建造者的这种企图因语言的变乱而被挫败;这些建造者被驱散了,这城被称为巴别(创世记11:1-9)。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塔和语言变乱在那里表示什么。

地狱增长到这种程度,是因为当主降世时,全地都因偶像崇拜和巫术而完全疏远了神;存在于以色列人中间,后来存在于犹太人中间的教会因歪曲和玷污圣言而彻底毁灭。所有这些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死后都涌入了灵人界,在那里,他们的人数最终如此增长,甚至成倍增加,以至于只有靠神亲自降临,只有靠祂神性臂膀的力量,他们才能被赶出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描述了这项任务是如何完成的。它是由在世时的主完成的。如今,主又做了类似的事,因为如前所述,这是祂第二次降临的时候,整个启示录,马太福音(24:3, 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27),使徒行传(1:11),以及别的地方都预言了祂的第二次降临。不同之处在于,在主第一次降临时,地狱是因偶像崇拜者、巫师和歪曲圣言的人而大大增长的;而在祂第二次降临时,地狱是因所谓的基督徒而增长的,无论那些充满自然主义的基督徒,还是那些通过确认他们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主的受难构成救赎本身的虚构信仰而歪曲圣言的基督徒;因为启示录(12和13章)中的“龙和他的两只兽”就是指这些人。

(2)主也救赎天使的第二个原因是,主不仅使每个人,还使每位天使躲避邪恶,并将其保持在良善中;因为没有人,无论天使还是人,凭自己处于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此,当天使在灵人界的脚凳被抽走时,他们就变得像一个人坐在宝座上,而宝座的支撑或底座却被移除了。在神眼里,天使并不纯洁,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和约伯记,以及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没有一位天使以前不是一个人。这证实了本书开头以普遍和具体形式对新天堂和新教会信仰的阐述,即:“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了它,由此征服它,并使它服从祂自己。”此外,“耶和华神降临并取得人身,是为了使天堂里的一切和教会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那时,魔鬼的势力,即地狱的势力,已经战胜了天堂的势力,而在地上,邪恶的势力战胜了良善的势力;因此,人类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或说一场彻底诅咒的威胁就站在门口。耶和华神通过祂的人身移除了这场迫在眉睫的毁灭或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主降临,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今天也是如此;因此,除非主再次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参看TCR 2—3节)


诠释启示录 #479

479.“坐宝座的

479.“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进入他们所拥有的真理的流注。这从“坐宝座的”和“住在他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宝座的”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97, 343, 460节);“住在他们上面”是指以良善流入他们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因此“居住者”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故当“住”论及主时,如此处,“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的流注。这流注进入真理,因为刚才所论述的主题是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还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被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事实上,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因为真理因是良善的形式而来自良善;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处于良善,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对应于良善的真理。人若以为主直接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就大错特错了。《属天的奥秘》论述了这种流注,即:主的流注进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进入与他同在的真理,但反过来不行(AC 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流注通过良善进入各种真理,但尤其进入纯正真理(AC 2531, 2554节);良善拥有接受真理的能力在里面(AC 8321节);主的流注不会进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AC 1831—1832, 3514, 3564节)。由此可见,包含在这一节和前一节中的细节如何连贯起来,教导那些来自主的真理已经通过试探被植入其中的人,被神性良善进入他们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 10153节);“主的住所或居所”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里面的良善(AC 8269, 83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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