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 (3)因此,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这一点从前节内容可推知,即若没有主的救赎,天使不可能继续存在。对于上述原因,再补充以下理由:
(1)在主第一次到来之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充满整个灵人界的高度,而灵人界就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此,地狱不仅陷入使得所谓最低层天堂之物失序的状态,还攻击中间天堂,并以上千种方式骚扰它。若非主的保守,中间天堂早已被摧毁。地狱的这种攻击就是示拿地所建通天塔所表示的。这种企图通过变乱口音被挫败,它的建造者们也被分散;这城就叫巴别(创世记11:1-9)。塔和变乱口音的含义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予以解释。
地狱增长到这种高度的原因在于,主降世时,全地因崇拜偶像和行巫术而彻底远离了神。在以色列人当中建立、后来存在于犹太人中的教会已通过歪曲和玷污圣言而遭到毁灭。所有这些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死后都涌入了灵人界,在那里,他们的数目最终增长、甚至倍增到只能靠神亲自降临,然后用祂神性的臂膀来逐出的地步。至于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这在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里有所描述。这项任务由在世时的主来完成。如今,主又采取了类似行动,因为如前所述,这是祂第二次到来的时间,祂的第二次到来已在整个启示录,以及马太福音(24:3,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27)、使徒行传(1:11)里面预言了。不同之处在于,祂第一次到来时,地狱的这种增长是由于偶像崇拜者、巫师和圣言的歪曲者;而祂第二次到来时,这种增长是由于所谓的基督徒,既包括那些沾染自然主义的人,也包括那些因确信永恒的三神性位格这个子虚乌有之信,并视主的十字架受难为真正的救赎行为而歪曲圣言的人。启示录(12与13章)中“龙和他的两个兽”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2)主还救赎了天使的第二个原因是,主不仅将每个世人,还将每个天使从恶中拦阻,并保守在良善中。因为没有人,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凭自己具有良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此,当天使在灵人界的脚凳被抢走时,他们就像一个人坐在了底座被抽走的宝座上。在神的眼里,天使并不纯洁,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约伯记,以及没有哪个天使以前不是人类的事实明显看出来。这证实了本书开头既普遍又具体所阐述的有关新天堂和新教会信仰的内容,也就是说:“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顺服于祂”;还有,“耶和华神降临披上人身,是为了使天堂的一切事物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归入秩序;因为那时魔鬼,即地狱的力量已胜过天堂的力量;并且在地上,邪恶的力量胜过了良善的力量,结果,一场灭顶之灾的威胁即将来临;主藉着祂的人身消除了这个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由此清楚可知,若没有主的到来,没有人能得救。如今也一样;因此,若主不再次降世,没有人能得救”(参看前面2,3节)。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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