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1

121. (3)因此

121. (3)因此,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这一点从前节内容可推知,即若没有主的救赎,天使不可能继续存在。对于上述原因,再补充以下理由:
(1)在主第一次到来之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充满整个灵人界的高度,而灵人界就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此,地狱不仅陷入使得所谓最低层天堂之物失序的状态,还攻击中间天堂,并以上千种方式骚扰它。若非主的保守,中间天堂早已被摧毁。地狱的这种攻击就是示拿地所建通天塔所表示的。这种企图通过变乱口音被挫败,它的建造者们也被分散;这城就叫巴别(创世记11:1-9)。塔和变乱口音的含义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予以解释。
地狱增长到这种高度的原因在于,主降世时,全地因崇拜偶像和行巫术而彻底远离了神。在以色列人当中建立、后来存在于犹太人中的教会已通过歪曲和玷污圣言而遭到毁灭。所有这些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死后都涌入了灵人界,在那里,他们的数目最终增长、甚至倍增到只能靠神亲自降临,然后用祂神性的臂膀来逐出的地步。至于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这在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里有所描述。这项任务由在世时的主来完成。如今,主又采取了类似行动,因为如前所述,这是祂第二次到来的时间,祂的第二次到来已在整个启示录,以及马太福音(24:3,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27)、使徒行传(1:11)里面预言了。不同之处在于,祂第一次到来时,地狱的这种增长是由于偶像崇拜者、巫师和圣言的歪曲者;而祂第二次到来时,这种增长是由于所谓的基督徒,既包括那些沾染自然主义的人,也包括那些因确信永恒的三神性位格这个子虚乌有之信,并视主的十字架受难为真正的救赎行为而歪曲圣言的人。启示录(12与13章)中“龙和他的两个兽”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2)主还救赎了天使的第二个原因是,主不仅将每个世人,还将每个天使从恶中拦阻,并保守在良善中。因为没有人,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凭自己具有良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此,当天使在灵人界的脚凳被抢走时,他们就像一个人坐在了底座被抽走的宝座上。在神的眼里,天使并不纯洁,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约伯记,以及没有哪个天使以前不是人类的事实明显看出来。这证实了本书开头既普遍又具体所阐述的有关新天堂和新教会信仰的内容,也就是说:“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顺服于祂”;还有,“耶和华神降临披上人身,是为了使天堂的一切事物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归入秩序;因为那时魔鬼,即地狱的力量已胜过天堂的力量;并且在地上,邪恶的力量胜过了良善的力量,结果,一场灭顶之灾的威胁即将来临;主藉着祂的人身消除了这个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由此清楚可知,若没有主的到来,没有人能得救。如今也一样;因此,若主不再次降世,没有人能得救”(参看前面2,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

Life2.至于这一

Life2.至于这一事实:宗教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凡阅读圣言的人都会看到这一点,并在阅读的时候承认它。我们在圣言中会看到下列经文:

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19–20)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9–20)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拙的人,把房子盖在沙滩上。(马太福音7:24, 26)

耶稣说,看哪,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有些种子落在硬路上,有些落在石头地上的,有些落在荆棘里的,有些落在好土里的;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耶稣说了这些话,就大声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 23, 43)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来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那右边的绵羊说,你们这蒙我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祂说,你什么时候见我们做这些事?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要对左边的山羊说同样的话,因为他们没有做这些事,所以祂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31–41)

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吧!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耶稣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惟有听见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6–49)

耶稣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你们才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5–27)

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行善的,复活进入生命;作恶的,复活而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24)

耶稣说,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凡在我里面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结果子的,祂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约翰福音15:1–2)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我拣选了你们,是叫你们去结果子,并且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 16)

主对约翰说,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但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不然,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1–2, 4–5)

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2:8–9)

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你当悔改!(启示录2:12, 16)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仁爱,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启示录2:18–19)

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我见你的行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要悔改。(启示录3:1-3)

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启示录3:7–8)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行为;要悔改。(启示录3:14–15, 19)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在旧约也会看到:

我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耶和华,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的一切行径,为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行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照他们的行径察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照我们的行径作为向我们行。(撒迦利亚书1:6)

在许多地方,经上都说要遵行律例、诫命和律法: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5)

你们要谨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们。(利未记19:37; 20:8; 22:31)

他们遵行诫命,就被赐福,不遵行,就受到诅咒。(利未记26:4–46)

以色列人被吩咐在衣服边上做繸子,好叫他们能记得耶和华一切的诫命,遵行它们。(民数记15:38–39)

这样的经文还有一千多处。主也以比喻教导:使人成为教会一部分的,是行为,他得救取决于行为,或说他照行为得救。主的许多比喻都表明行善的被接受,作恶的被弃绝。如葡萄园的园户的比喻(马太福音21:33–44);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的比喻(路加福音13:6–9);给他们做生意的他连得和弥拿的比喻(马太福音25:14–31; 路加福音19:13–25);给被强盗打伤之人包扎伤口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0:30–37);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路加福音16:19–31);十个童女的比喻(马太福音25:1–1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