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0

120.没有主的救赎

120.没有主的救赎,罪孽和邪恶就会遍及自然界和灵界中的整个基督教界;其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和以前完全是同一个人,或说和死前完全一样。进入灵人界,没有人会被阻止与已故的父母、兄弟、亲戚和朋友交谈。然后每个丈夫都先找他的妻子,每个妻子都找她的丈夫;他们的配偶,以及家人和朋友会把他们引入那些外在像羔羊,内在像豺狼,或说外表像绵羊,内心像豺狼的各种群体中;甚至就连那些过着虔诚生活的人也被这些人或豺狼引入歧途。通过这种方式,以及自然界中未知的邪恶艺术,灵人界充满恶毒的人,就像绿色的死水潭充满蛙卵一样。

与那里的恶人联系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人若与强盗或海盗一起生活一段时间,最终会变得和他们一样;人若与奸夫和淫妇一起生活,很快就会对通奸毫不在意;人若与亡命之徒混在一起,很快就会对向任何人施暴毫不在意,或说最终会毫无顾及地向任何人施暴。因为一切邪恶都具有传染性,可以比作瘟疫,瘟疫仅仅通过身体散发的气息或臭气就能传播;它们也可以比作癌症或坏疽,它慢慢扩散,先感染较近的部位,然后感染较远的部位,直到最后整个身体都被摧毁。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快乐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

由此可见,没有主的救赎,没有人能得救,天使们也不能继续处于完好的状态。任何人免遭毁灭的唯一避难所都在主里面,因为祂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并枯干,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4-6)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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