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

12.⑸若愿意,人类

12.⑸若愿意,人类理性能通过世间的诸多现象发觉和确信存在一位神,祂是一。这一真理可通过世上无数可见事物得以证实;因为整个宇宙就象一个大舞台,有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的证据在这个舞台上层出不穷。我引用下面的灵界记事来证明这一点:
有一次,我正与天使交谈,一些尘世来的新灵来了。看到他们,我向他们表示欢迎,并告诉他们很多他们此前所不知道的有关灵界的真相。谈话结束后,我问他们从尘世带来多少有关神和自然的知识。“这个嘛,”他们说,“自然执行整个受造宇宙中所进行的一切运作。创世之后,神就将这种能力和力量归给了自然,并将其铭刻在它上面;神只是维持并保护这力量,免得它消失。所以,地上万物的萌发、产生或再生,现在都归因于自然。”我回答说,自然凭自身不能执行任何运作,而是神藉着自然这样做的,而是神通过自然来运行。他们要求证据,于是我说:“那些相信神的运作可见于自然界的一切细节之人,同样能从这个世界找出诸多现象来支持他们对神的信仰,甚至比支持自然的还要多。
“因为那些寻求证据支持神性运作于自然界一切细微之物中的人,会细心观察可见于动植物繁殖中的奇事。如植物的繁殖,他们发现:把一粒小种子丢进土里,它就会发出根来,根又会长出茎,然后相继开枝散叶,开花结果,直到结出新种子,就好象这种子知道自己借以重新开始的先后次序或发展过程一样。稍具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然是火的太阳知道这一切?或这太阳能将产生这类效果、着眼于这类功用的能力赋予它的热和光?凡理性提升者,看到并反思这些事时,必会得出结论: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的那一位,即来自神。那些承认神性运作于自然界一切细节中的人,在看到这些事时,都会确认这个结论。另一方面,那些不承认的人则用他们脑袋后面而非前面的理性眼光看待这些事。这些人就是诸如一切思想观念皆从身体感官获得,并证实感官谬论,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凭它的热和光产生所有这些事物吗?看不到的东西什么也不是。
“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会认真观察他们在动物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事。先说说蛋,它包含藏在其精子中的雏鸟,还包含雏鸟的形成、孵化后整个成长过程、直到长成父母样式的小鸟所需的一切。此外,如果我们想到一般的飞行生物,深思的头脑会被有关它们的奇事所震撼;无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无论不可见的还是可见的,即无论细小的昆虫还是飞禽和大型走兽,都拥有视、嗅、味、触的感觉器官;也有能使它们飞翔或行走的运动器官或肌肉;还有附于心肺、受大脑支配的脏腑。诚然,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的人会看到这些事,但他们仅仅将其当成事实来看,并声称它们是自然的产物。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从神性那里转离。从神性那里转离使得他们无法对所看到的自然界中的奇妙现象进行理性思考,更不用说作属灵地思考。其思维局限于感官和物质,以致他们只在自然界内并通过自然界思考,而非越过它。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享有理性能力,也就是说,若愿意便能理解。
“那些将一切思维从神性那里转离,从而变得肉体感官之人永远想不到,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和物质化,以致它将很多小昆虫看成一个模糊的物体;然而,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为着感觉和运动而被有机组织起来,因而被赋予纤维和血管,有纤细的心脏、肺管、脏腑和大脑;这些由自然界中最纯的元素构成,这些结构对应其最低等的生命,它们最细微的部位藉此分别被驱动。想想我们肉体视觉的粗糙,许多这类昆虫(其中每一个都具有无数部位)看似一个细微的模糊物体,而感官人仅竟据此思考并得出结论,可见其心智何等迟钝,他们必在属灵事物上陷入何等黑暗。
“若愿意,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每当他思想神,思想祂在创造宇宙时的全能、在维护宇宙时的全在时,更能做到这一点;例如,当他看到空中各种飞鸟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及觅食之处,能凭视觉和声音识别同伴,在其它种类中分辨哪些是友,哪些是敌;它们知道如何求偶婚配,能娴熟地建造巢穴,并在里面产蛋,然后孵化它们,还知道孵化的时期;孵出幼雏后,它们精心呵护之,将其覆佑在翅膀下,喂养它们,直到它们能照顾自己、履行类似职责为止。凡愿意思考神性经由灵界流入尘世者,都能在这些生物中看到神。而且,若愿意,他还会发自内心说,太阳及其热与光不可能是这类知识的源头,因为作为自然界源头和本质的尘世太阳纯粹是火,所以它放射的热和光完全是死的;因此,他会得出以下结论:这些知识来自神性经由灵界进入自然界最表层的流注。
“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如当他观察毛虫时,看到它们在特有之爱的喜悦驱动下,渴望从地上的状态转变为类似天堂的状态。为此它们爬到合适的地方,将自己包裹在一个遮蔽物中,因而仿佛将自己置于一个子宫里,在那里重生;它们还在那里逐渐蜕变成茧、蛹、幼虫,最后成蝶;经过这样的蜕变后,它们各按其类着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犹如进入它们的天堂;它们在空中快活玩耍,婚配,产卵,预备抚养后代,与此同时,还从花朵中吸取甘甜美味的食物来滋养自己。凡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看到支持神性的证据之人,谁不能在这些如毛虫之类的小生物身上看到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在这些如蝴蝶之类的生物身上看到人的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那些确认支持自然之人看到同样的现象后,却从思想上拒绝人的天堂状态,只将其称为自然的运作。
“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如当他研究蜜蜂时,就会了解到,蜜蜂知道如何从玫瑰和花丛中采集蜂蜡、吸食花蜜;知道如何建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市的样式,还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然后从中采集建房用的蜂蜡和作为食物的花蜜,并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自己的蜂巢。它们就这样为即将来临的冬天预备食物,好象它们预见到这一点。它们还指定一个女主人作为自己的王后,通过她繁殖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宫室,并在周围安置警卫。分娩之际,蜂后在叫做雄蜂的‘警卫’陪伴下,逐个蜂室产卵,然后她的随从便将这些卵密封起来,以免被空气伤害。新的一代就这样出生了;等到这一代达到能重复上述过程的适当年龄,它就被逐出蜂巢,新蜂群首先聚集成一团,以免分离,然后四处飞行另觅家园。约在秋季时分,那些没有提供蜂蜡或花蜜的雄蜂就被带出来,并被剥去翅膀,以免它们飞回来消耗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劳力。由此及其它现象可以看出,鉴于这些小昆虫为人类所发挥的功用,它们凭神性经由灵界的流注而接收一种类似世人,确切地说,类似天堂天使那样的治理模式。
“凡理智健全者,谁看不出尘世不可能是所有这一切的源头?作为自然界源头的太阳,与效仿和类似天堂治理模式有何共同之处?从这些动物所展现的这些及类似事实,既能使一个承认和敬拜自然的人确认支持自然,也能使一个承认和敬拜神的人确认支持神;因为属灵人在它们里面看见属灵事物,而属世人则从中看见属世事物,因而各自都取决于其本性。就我自己而言,这类事物就是从神而来的流注经灵界进入尘世的明证。试想一下,若不假定有一个凭自己的智慧经由灵界的神性流注,你们还能否分析思考什么政府形式、世间法律、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本人,这是不可能的,永远也不可能。我对这种流注的觉察和感受现已持续了二十六年;因此,我能立此声明作为一个见证。
“自然界能以功用为目的,并将功用安排得井然有序吗?唯有一位智者才能做到这一切;而唯独拥有无限智慧的神,才能安排并形成整个宇宙。还有谁能预见和供应人类衣食?衣食皆出自田地的出产,地上的果实和动物。其中一个奇迹是:那些被称为蚕的不起眼的小虫子,居然用蚕丝为人类提供衣裳,华美地装扮男男女女,上至国王王后,下至男仆女佣;象蜜蜂这样微不足道的小昆虫都会提供蜡烛用的蜂蜡,使得圣殿和宫殿灯火通明。所有这些以及更多奇迹都是确凿证据,证明神凭祂自己经由灵界执行在自然界进行的一切运作。
“对此,我再补充以事实:在灵界,我见过那些凭世间可见事物确认支持自然的人,他们逐渐沦为无神论者;在属灵的光照下,这种人的理解力看似向下开放,向上关闭。这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向下注视尘世,而不是向上仰望天堂。其感官官能之上,也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有一种能看到地狱之火的遮光板,有时黑如煤烟,有时灰如死尸。所以,要谨防通过这些确认支持自然,而是确认支持神,这并不缺乏材料。”

诠释启示录 #519

519a.启8:11

519a.启8:11.“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从“名”、“星”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是什么样,事物是什么样,或说一个状态的品质、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星”,即此处“好像一盏灯的烧着的大星”是指被自我之爱歪曲的圣言真理;“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苦艾”因它的苦味而具有这种含义,苦味源于与对立的不甜混杂的甜味;因此,像苦艾和苦胆那样的苦味在灵义上表示与虚假,也就是真理的对立面,即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为品味和尝味表示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情感,因此美味的东西表示智慧的快乐和愉悦;美食因味美而表示智慧的真理。这一切来自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02, 3536, 3589, 4791–4805节)。“苦艾”和“苦胆”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这句话表示通过被歪曲的真理,所有这些人在属灵生命上都灭亡了;因为真理构成人的属灵生命,而邪恶之虚假则消灭它;当真理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本身。

犹太民族就有这些虚假;但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它们是另一种虚假;在福音书中,这些虚假由“醋”来表示,而前者由调和了没药的“苦胆和酒”来表示:

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叫各各他,拿苦胆调和的醋给耶稣喝;祂尝了,不肯喝。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其中有一个人跑去,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芦苇秆上给祂喝。(马太福音27:33–34, 48; 马可福音15:23, 36)

约翰福音: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使经文应验,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嘴边。耶稣受了那醋,说,成了!(约翰福音19:28–30)

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每一种情况,在灵义上都表示那时教会在主和圣言方面的状态。事实上,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犹太人怎样对待圣言或神性真理,就怎样对待主(对此,参看AE 64, 195节)。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这醋也被称为“没药调和的酒”)给主,表示在犹太民族那里,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品质,即:它与邪恶之虚假混杂在一起,因而完全被歪曲和玷污了,所以祂不会喝它。但后来“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表示在正直的外邦人中的那种虚假,这种虚假是来自对真理的无知的虚假,其中有某种良善和有用的东西;主接受这种虚假,所以祂喝了这醋;他们绑在其上的“牛膝草”表示对虚假的洁净;主说“我渴了”表示神性属灵的渴,就是对教会中的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渴,人类凭神性真理和良善得救。关于在犹太民族当中的邪恶之虚假是何品质,以及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无知的虚假是何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

在诗篇,“苦胆”和“醋”具有相同的含义:

他们给我苦胆当食物;我渴了,他们给我醋喝。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愿他们的赏赐是陷阱。愿他们眼目昏暗,无法看见;求你使他们的腰常常战抖。(诗篇69:21–23)

这些话论及主,所以此处“苦胆”、“醋”、“渴”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在他们面前为网罗的“筵席”(即桌子)表示在来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方面误入歧途或犯错,因为“筵席”(即桌子)是指一切属灵食物,属灵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要昏暗,使他们无法看见的“眼目”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将要战抖的“腰”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以及它与对真理的理解的婚姻;圣言其它部分中的“腰”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所以我说,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耶利米哀歌3:15, 18–19)

这段经文也论及主。“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表示主在教会只找到那时存在于犹太人当中的虚假和被歪曲的真理,“苦艾”表示与真理,因而与被歪曲之物混杂的邪恶之虚假;“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表示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祂对将犹太民族带回到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中的绝望。因为处于邪恶之虚假,却又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灵人在被征服,并投入地狱之前,会作出更长时间的抵抗。原因在于,他们通过真理与天堂联系;在他们被扔下去之前,这种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结合必须被打破并除去;这涉及对胜利的绝望,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经受的那种绝望,那时祂说“我渴了”,他们就给祂醋喝。

耶利米书:

耶和华我们的神将我们剪除,又将苦胆水给我们喝。(耶利米书8:14)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用苦胆水给他们喝;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直到将他们灭尽。(耶利米书9:15–16)

又:

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喝苦胆水;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这些话也论及犹太民族,犹太民族以上千种方式败坏圣言,歪曲它的真理,玷污它的良善。“苦艾”表示虚假之邪恶,“喝苦胆水”表示邪恶之虚假,两者都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混杂。“耶和华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表示他们凭自己从内心处于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邪恶和虚假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在别处的许多经文中;然而,它们属于人自己;其原因已在前面各处说明。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的“伪善”表示虚假与真理的这种混杂,因为他们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却又在教导虚假。他们从圣言说话时,就说真理,从他们自己和自己的教义教导时,却又教导虚假。“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他们被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毁灭;“分散在列族中”表示被虚假之邪恶毁灭,“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被邪恶之虚假毁灭。“民族”表示邪恶(参看AE 175b, 331b节);“剑”表示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以及它的毁灭(也可参看AE 131b, 367节)。

阿摩司书:

看哪,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6:11–12)

同一先知书:

他们使公平变为苦艾,将公义丢弃于地。(阿摩司书5:7)

“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表示在有学问的人当中对真理的大量败坏和歪曲,以及在没有学问的人当中,一些败坏和歪曲,“大房”表示一个有学问的人,“小屋”表示一个没有学问的人;“裂口”表示被虚假摧毁的真理,“裂缝”也是,只是程度小一些。“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在有邪恶之虚假的地方是不可能的,或说哪里有邪恶之虚假,哪里就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奔跑的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用牛耕种”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表示这是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公平”表示圣言的真理,“公义的果子”表示圣言的良善。

519b.摩西在他的歌中清楚声明,被称为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雅各子孙就具有这种品质;其中,经上以这些话描述了他们: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33)

“葡萄树”表示教会,经上之所以说这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是因为“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表示这些邪恶的一切虚假;“葡萄”表示教会的良善,“挂”表示教会的真理。“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表示他们拥有的是与真理混杂的最坏的那种邪恶和虚假,而不是教会的良善;“酒”表示信之真理和良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对他们来说,这信之真理和良善都是外在的,其中有来自内层的邪恶。雅各的子孙就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尽管他们当中有一个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苦胆”和“苦艾”表示与良善和真理混杂的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惟恐你们当中,或男或女,或宗族或支派,今日心里从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回头看,去侍奉那些民族的神明;又怕你们当中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此处“苦胆”和“苦艾”也表示良善和真理与邪恶和虚假的混杂;当从心里拜别神,只嘴上拜耶和华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那时,外在听起来像良善,看起来像真理,而内在却是邪恶和虚假;当内层是邪恶和虚假,外层是良善和真理时,这两者就有一种混杂,那时良善会变成苦胆,真理会变成苦艾。当人从心里恨恶邻舍,否认教会的真理,而表面上又表现出对邻之仁,信奉教会的真理时,情况也一样;那时他里面有“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因为他让邪恶和虚假从内层进入,并将它们与他外在所表现的良善和真理混在一起。

约伯记:

他口中以恶为甘甜,把恶藏在舌头底下;他虽顾惜不放弃,含在口里,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约伯记20:12–16)

这是对伪善的描述,人出于伪善说神圣的话,伪装良善的情感,内心却否认和亵渎。“他把恶藏在舌头底下,含在口里”描述了他的里面或内层。“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表示因此,良善被邪恶污染,并被逐出;“饼”表示爱之良善,“肚里”是指从内部或内层,“虺蛇的苦胆”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表示真理也被虚假逐出;这虚假由“虺蛇的毒液”来表示。

要知道,当邪恶与虚假在人的灵里,而良善与真理在他身体的行为与言语中时,良善与邪恶,并良善之真理与邪恶之虚假就混在一起。但在人灵里的东西,也就是内层,会进入属于身体的东西,或外层起作用;因为它流入看似良善与真理的外层,使它像苦胆和苦艾那样苦,尽管在人面前似乎是甜的。由于人的嘴口和言语上的良善与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当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良善就与邪恶分离,虚假则与真理分离,良善与真理被夺走,因此人的灵完全变成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但必须知道,良善与邪恶,并真理与虚假的这种混杂不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只有那些一开始在内心和信仰上接受真理和良善,后来在内心和信仰上又否认它们的人才会犯亵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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