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

12.⑸若愿意,人类

12.⑸若愿意,人类理性能通过世间的诸多现象发觉和确信存在一位神,祂是一。这一真理可通过世上无数可见事物得以证实;因为整个宇宙就象一个大舞台,有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的证据在这个舞台上层出不穷。我引用下面的灵界记事来证明这一点:
有一次,我正与天使交谈,一些尘世来的新灵来了。看到他们,我向他们表示欢迎,并告诉他们很多他们此前所不知道的有关灵界的真相。谈话结束后,我问他们从尘世带来多少有关神和自然的知识。“这个嘛,”他们说,“自然执行整个受造宇宙中所进行的一切运作。创世之后,神就将这种能力和力量归给了自然,并将其铭刻在它上面;神只是维持并保护这力量,免得它消失。所以,地上万物的萌发、产生或再生,现在都归因于自然。”我回答说,自然凭自身不能执行任何运作,而是神藉着自然这样做的,而是神通过自然来运行。他们要求证据,于是我说:“那些相信神的运作可见于自然界的一切细节之人,同样能从这个世界找出诸多现象来支持他们对神的信仰,甚至比支持自然的还要多。
“因为那些寻求证据支持神性运作于自然界一切细微之物中的人,会细心观察可见于动植物繁殖中的奇事。如植物的繁殖,他们发现:把一粒小种子丢进土里,它就会发出根来,根又会长出茎,然后相继开枝散叶,开花结果,直到结出新种子,就好象这种子知道自己借以重新开始的先后次序或发展过程一样。稍具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然是火的太阳知道这一切?或这太阳能将产生这类效果、着眼于这类功用的能力赋予它的热和光?凡理性提升者,看到并反思这些事时,必会得出结论: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的那一位,即来自神。那些承认神性运作于自然界一切细节中的人,在看到这些事时,都会确认这个结论。另一方面,那些不承认的人则用他们脑袋后面而非前面的理性眼光看待这些事。这些人就是诸如一切思想观念皆从身体感官获得,并证实感官谬论,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凭它的热和光产生所有这些事物吗?看不到的东西什么也不是。
“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会认真观察他们在动物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事。先说说蛋,它包含藏在其精子中的雏鸟,还包含雏鸟的形成、孵化后整个成长过程、直到长成父母样式的小鸟所需的一切。此外,如果我们想到一般的飞行生物,深思的头脑会被有关它们的奇事所震撼;无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无论不可见的还是可见的,即无论细小的昆虫还是飞禽和大型走兽,都拥有视、嗅、味、触的感觉器官;也有能使它们飞翔或行走的运动器官或肌肉;还有附于心肺、受大脑支配的脏腑。诚然,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的人会看到这些事,但他们仅仅将其当成事实来看,并声称它们是自然的产物。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从神性那里转离。从神性那里转离使得他们无法对所看到的自然界中的奇妙现象进行理性思考,更不用说作属灵地思考。其思维局限于感官和物质,以致他们只在自然界内并通过自然界思考,而非越过它。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享有理性能力,也就是说,若愿意便能理解。
“那些将一切思维从神性那里转离,从而变得肉体感官之人永远想不到,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和物质化,以致它将很多小昆虫看成一个模糊的物体;然而,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为着感觉和运动而被有机组织起来,因而被赋予纤维和血管,有纤细的心脏、肺管、脏腑和大脑;这些由自然界中最纯的元素构成,这些结构对应其最低等的生命,它们最细微的部位藉此分别被驱动。想想我们肉体视觉的粗糙,许多这类昆虫(其中每一个都具有无数部位)看似一个细微的模糊物体,而感官人仅竟据此思考并得出结论,可见其心智何等迟钝,他们必在属灵事物上陷入何等黑暗。
“若愿意,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每当他思想神,思想祂在创造宇宙时的全能、在维护宇宙时的全在时,更能做到这一点;例如,当他看到空中各种飞鸟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及觅食之处,能凭视觉和声音识别同伴,在其它种类中分辨哪些是友,哪些是敌;它们知道如何求偶婚配,能娴熟地建造巢穴,并在里面产蛋,然后孵化它们,还知道孵化的时期;孵出幼雏后,它们精心呵护之,将其覆佑在翅膀下,喂养它们,直到它们能照顾自己、履行类似职责为止。凡愿意思考神性经由灵界流入尘世者,都能在这些生物中看到神。而且,若愿意,他还会发自内心说,太阳及其热与光不可能是这类知识的源头,因为作为自然界源头和本质的尘世太阳纯粹是火,所以它放射的热和光完全是死的;因此,他会得出以下结论:这些知识来自神性经由灵界进入自然界最表层的流注。
“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如当他观察毛虫时,看到它们在特有之爱的喜悦驱动下,渴望从地上的状态转变为类似天堂的状态。为此它们爬到合适的地方,将自己包裹在一个遮蔽物中,因而仿佛将自己置于一个子宫里,在那里重生;它们还在那里逐渐蜕变成茧、蛹、幼虫,最后成蝶;经过这样的蜕变后,它们各按其类着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犹如进入它们的天堂;它们在空中快活玩耍,婚配,产卵,预备抚养后代,与此同时,还从花朵中吸取甘甜美味的食物来滋养自己。凡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看到支持神性的证据之人,谁不能在这些如毛虫之类的小生物身上看到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在这些如蝴蝶之类的生物身上看到人的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那些确认支持自然之人看到同样的现象后,却从思想上拒绝人的天堂状态,只将其称为自然的运作。
“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如当他研究蜜蜂时,就会了解到,蜜蜂知道如何从玫瑰和花丛中采集蜂蜡、吸食花蜜;知道如何建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市的样式,还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然后从中采集建房用的蜂蜡和作为食物的花蜜,并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自己的蜂巢。它们就这样为即将来临的冬天预备食物,好象它们预见到这一点。它们还指定一个女主人作为自己的王后,通过她繁殖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宫室,并在周围安置警卫。分娩之际,蜂后在叫做雄蜂的‘警卫’陪伴下,逐个蜂室产卵,然后她的随从便将这些卵密封起来,以免被空气伤害。新的一代就这样出生了;等到这一代达到能重复上述过程的适当年龄,它就被逐出蜂巢,新蜂群首先聚集成一团,以免分离,然后四处飞行另觅家园。约在秋季时分,那些没有提供蜂蜡或花蜜的雄蜂就被带出来,并被剥去翅膀,以免它们飞回来消耗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劳力。由此及其它现象可以看出,鉴于这些小昆虫为人类所发挥的功用,它们凭神性经由灵界的流注而接收一种类似世人,确切地说,类似天堂天使那样的治理模式。
“凡理智健全者,谁看不出尘世不可能是所有这一切的源头?作为自然界源头的太阳,与效仿和类似天堂治理模式有何共同之处?从这些动物所展现的这些及类似事实,既能使一个承认和敬拜自然的人确认支持自然,也能使一个承认和敬拜神的人确认支持神;因为属灵人在它们里面看见属灵事物,而属世人则从中看见属世事物,因而各自都取决于其本性。就我自己而言,这类事物就是从神而来的流注经灵界进入尘世的明证。试想一下,若不假定有一个凭自己的智慧经由灵界的神性流注,你们还能否分析思考什么政府形式、世间法律、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本人,这是不可能的,永远也不可能。我对这种流注的觉察和感受现已持续了二十六年;因此,我能立此声明作为一个见证。
“自然界能以功用为目的,并将功用安排得井然有序吗?唯有一位智者才能做到这一切;而唯独拥有无限智慧的神,才能安排并形成整个宇宙。还有谁能预见和供应人类衣食?衣食皆出自田地的出产,地上的果实和动物。其中一个奇迹是:那些被称为蚕的不起眼的小虫子,居然用蚕丝为人类提供衣裳,华美地装扮男男女女,上至国王王后,下至男仆女佣;象蜜蜂这样微不足道的小昆虫都会提供蜡烛用的蜂蜡,使得圣殿和宫殿灯火通明。所有这些以及更多奇迹都是确凿证据,证明神凭祂自己经由灵界执行在自然界进行的一切运作。
“对此,我再补充以事实:在灵界,我见过那些凭世间可见事物确认支持自然的人,他们逐渐沦为无神论者;在属灵的光照下,这种人的理解力看似向下开放,向上关闭。这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向下注视尘世,而不是向上仰望天堂。其感官官能之上,也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有一种能看到地狱之火的遮光板,有时黑如煤烟,有时灰如死尸。所以,要谨防通过这些确认支持自然,而是确认支持神,这并不缺乏材料。”

诠释启示录 #257

257.由于这本预言

257.由于这本预言书经常提到数字,没有人能知道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的灵义,除非他知道这些具体数字都表示什么,事实上,圣言中的所有数字和所有名字一样,都表示属灵事物,还由于除了其它数字外,数字“七”也经常提到,所以我想在此说明,“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也表示完全和完整;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的,也表示完全和完整,因为完全和完整论及一个事物的量级,而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论及量级。数字“七”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以西结书: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中一切事物的荒凉;“住以色列城邑的人”表示一切真理之良善;“点火”表示通过邪恶吞噬。“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是指属于教义的一切;“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表示通过邪恶把它们全部完全吞噬。“歌革”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烧它们,洁净那地”表示把他们全部摧毁,彻底洁净他们的教会。

耶利米书:

他们的寡妇要比海沙还增多,我要给他们招来午间的荒废者,攻击少年人的母亲。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8, 9)

要增多的“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并渴望虚假的人;“少年人的母亲”表示教会;“午间的荒废者”表示该教会的荒废,无论他们可能多么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表示因被赋予圣言而被赋予一切真理的教会将要灭亡;因为“生过七个的”表示那些被赋予一切真理的人。这话尤其是针对犹太人说的。

同样,在撒母耳记上: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再饥饿的“饥饿的”是指那些渴望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不生育的,生了七个”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因而表示外邦人,一切事物都要赐给他们;“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表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这些真理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诗篇:

加七倍归还到我们邻舍的怀里。(诗篇79:12)

摩西五经:

犹太人要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七倍”在此表示完全。

路加福音:

倘若你的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一天七次转向你,说,我悔改了,你都要饶恕他。(路加福音17:4)

此处,倘若他七次回转,要饶恕七次表示每当他回转,都要饶恕,因而始终或任何时候都饶恕。但为免得彼得把这些话理解为七次,主向他解释了自己的意思,如马太福音所记载的:

彼得说,主啊,我弟兄若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多少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 22)

“七十个七次”表示始终,不用数算。诗篇:

我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164)

“一天七次”表示始终,或任何时候。

又: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土炉中精练、炼净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此处“银子”表示源于神性的真理;“炼净七次”表示彻底、完全洁净。

以赛亚书: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日光”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必没有任何虚假,因而彻底、完全洁净。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住在那里。(马太福音12:45; 路加福音11:26)

此处论述的是亵渎,要与这个污灵一起回来的“七个污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对良善和真理的完全毁灭。

在但以理书,要经过巴比伦王的“七期”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七期要经过他。(但以理书4:16, 25, 32)

“巴比伦王”表示那些亵渎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人;“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真正人性的东西将在他身上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切恶魔般的东西;要经过他的“七期”表示亵渎,也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彻底毁灭。

由于“七”和“七次或七期”表示一切事物,也表示完全,所以以色列人被给予以下吩咐,出埃及记:

亚伦和他儿子的手要被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又:

坛七天要分别成圣。(出埃及记29:37)

又:

亚伦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圣衣。(出埃及记29:30)

利未记:

亚伦和他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七天不可出会幕(利未记8:33, 34)

又: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 19)

又:

要用油使坛七次成圣。(利未记8:11)

又:

要对着幔子弹血七次。(利未记4:16, 17)

又:

当亚伦进到施恩座前时,要用手指朝东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

民数记:

要向会幕弹七次分离水。(民数记19:4)

利未记:

要在那大麻疯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血。(利未记14:7, 8, 27, 38, 51)

出埃及记:

灯台要有七盏灯。(出埃及记25:32, 37; 37:18–25)

又:

要守节七天。(出埃及记34:18, 利未记23:4–9, 39–44; 申命记16:3, 4, 8)

以西结书:

这节的七日,每日要用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以西结书45:23)

民数记:

巴兰筑了七座坛,献上七只公牛,七只公羊。(民数记23:1–7, 15–18, 29, 30)

利未记: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次七年,然后七月使禧年的号角发声。(利未记25:8, 9)

从数字“七”的含义可以看出下面这些表示什么:

创造的七日。(创世记1章)

四千人因七个饼而得饱足,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马太福音15:34–38; 马可福音8:5–9)

由此清楚可知,以下这些表示什么,启示录:

七个教会。(启示录1:4, 11)

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启示录1:13)

祂右手中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用七印封着的书卷。(启示录5:1)

被赐给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发出声音的七雷。(启示录10:3, 4)

掌管最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6:1, 6)

盛满最后七灾的七碗。(启示录16:1; 21:9)

以及在圣言中,提到“七”的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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