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

12.⑸若愿意,人类

12.⑸若愿意,人类理性能通过世间的诸多现象发觉和确信存在一位神,祂是一。这一真理可通过世上无数可见事物得以证实;因为整个宇宙就象一个大舞台,有关“存在一位神,祂是一”的证据在这个舞台上层出不穷。我引用下面的灵界记事来证明这一点:
有一次,我正与天使交谈,一些尘世来的新灵来了。看到他们,我向他们表示欢迎,并告诉他们很多他们此前所不知道的有关灵界的真相。谈话结束后,我问他们从尘世带来多少有关神和自然的知识。“这个嘛,”他们说,“自然执行整个受造宇宙中所进行的一切运作。创世之后,神就将这种能力和力量归给了自然,并将其铭刻在它上面;神只是维持并保护这力量,免得它消失。所以,地上万物的萌发、产生或再生,现在都归因于自然。”我回答说,自然凭自身不能执行任何运作,而是神藉着自然这样做的,而是神通过自然来运行。他们要求证据,于是我说:“那些相信神的运作可见于自然界的一切细节之人,同样能从这个世界找出诸多现象来支持他们对神的信仰,甚至比支持自然的还要多。
“因为那些寻求证据支持神性运作于自然界一切细微之物中的人,会细心观察可见于动植物繁殖中的奇事。如植物的繁殖,他们发现:把一粒小种子丢进土里,它就会发出根来,根又会长出茎,然后相继开枝散叶,开花结果,直到结出新种子,就好象这种子知道自己借以重新开始的先后次序或发展过程一样。稍具理性者,谁会以为纯然是火的太阳知道这一切?或这太阳能将产生这类效果、着眼于这类功用的能力赋予它的热和光?凡理性提升者,看到并反思这些事时,必会得出结论:它们来自拥有无限智慧的那一位,即来自神。那些承认神性运作于自然界一切细节中的人,在看到这些事时,都会确认这个结论。另一方面,那些不承认的人则用他们脑袋后面而非前面的理性眼光看待这些事。这些人就是诸如一切思想观念皆从身体感官获得,并证实感官谬论,说:“难道你没看到这太阳凭它的热和光产生所有这些事物吗?看不到的东西什么也不是。
“那些确认支持神性的人会认真观察他们在动物繁殖过程中所看到的奇事。先说说蛋,它包含藏在其精子中的雏鸟,还包含雏鸟的形成、孵化后整个成长过程、直到长成父母样式的小鸟所需的一切。此外,如果我们想到一般的飞行生物,深思的头脑会被有关它们的奇事所震撼;无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无论不可见的还是可见的,即无论细小的昆虫还是飞禽和大型走兽,都拥有视、嗅、味、触的感觉器官;也有能使它们飞翔或行走的运动器官或肌肉;还有附于心肺、受大脑支配的脏腑。诚然,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的人会看到这些事,但他们仅仅将其当成事实来看,并声称它们是自然的产物。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的心思从神性那里转离。从神性那里转离使得他们无法对所看到的自然界中的奇妙现象进行理性思考,更不用说作属灵地思考。其思维局限于感官和物质,以致他们只在自然界内并通过自然界思考,而非越过它。他们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们享有理性能力,也就是说,若愿意便能理解。
“那些将一切思维从神性那里转离,从而变得肉体感官之人永远想不到,肉眼的视觉如此粗糙和物质化,以致它将很多小昆虫看成一个模糊的物体;然而,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为着感觉和运动而被有机组织起来,因而被赋予纤维和血管,有纤细的心脏、肺管、脏腑和大脑;这些由自然界中最纯的元素构成,这些结构对应其最低等的生命,它们最细微的部位藉此分别被驱动。想想我们肉体视觉的粗糙,许多这类昆虫(其中每一个都具有无数部位)看似一个细微的模糊物体,而感官人仅竟据此思考并得出结论,可见其心智何等迟钝,他们必在属灵事物上陷入何等黑暗。
“若愿意,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每当他思想神,思想祂在创造宇宙时的全能、在维护宇宙时的全在时,更能做到这一点;例如,当他看到空中各种飞鸟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及觅食之处,能凭视觉和声音识别同伴,在其它种类中分辨哪些是友,哪些是敌;它们知道如何求偶婚配,能娴熟地建造巢穴,并在里面产蛋,然后孵化它们,还知道孵化的时期;孵出幼雏后,它们精心呵护之,将其覆佑在翅膀下,喂养它们,直到它们能照顾自己、履行类似职责为止。凡愿意思考神性经由灵界流入尘世者,都能在这些生物中看到神。而且,若愿意,他还会发自内心说,太阳及其热与光不可能是这类知识的源头,因为作为自然界源头和本质的尘世太阳纯粹是火,所以它放射的热和光完全是死的;因此,他会得出以下结论:这些知识来自神性经由灵界进入自然界最表层的流注。
“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如当他观察毛虫时,看到它们在特有之爱的喜悦驱动下,渴望从地上的状态转变为类似天堂的状态。为此它们爬到合适的地方,将自己包裹在一个遮蔽物中,因而仿佛将自己置于一个子宫里,在那里重生;它们还在那里逐渐蜕变成茧、蛹、幼虫,最后成蝶;经过这样的蜕变后,它们各按其类着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犹如进入它们的天堂;它们在空中快活玩耍,婚配,产卵,预备抚养后代,与此同时,还从花朵中吸取甘甜美味的食物来滋养自己。凡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看到支持神性的证据之人,谁不能在这些如毛虫之类的小生物身上看到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在这些如蝴蝶之类的生物身上看到人的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那些确认支持自然之人看到同样的现象后,却从思想上拒绝人的天堂状态,只将其称为自然的运作。
“谁都能在自然界的可见事物中找到支持神性的证据。如当他研究蜜蜂时,就会了解到,蜜蜂知道如何从玫瑰和花丛中采集蜂蜡、吸食花蜜;知道如何建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市的样式,还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然后从中采集建房用的蜂蜡和作为食物的花蜜,并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自己的蜂巢。它们就这样为即将来临的冬天预备食物,好象它们预见到这一点。它们还指定一个女主人作为自己的王后,通过她繁殖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宫室,并在周围安置警卫。分娩之际,蜂后在叫做雄蜂的‘警卫’陪伴下,逐个蜂室产卵,然后她的随从便将这些卵密封起来,以免被空气伤害。新的一代就这样出生了;等到这一代达到能重复上述过程的适当年龄,它就被逐出蜂巢,新蜂群首先聚集成一团,以免分离,然后四处飞行另觅家园。约在秋季时分,那些没有提供蜂蜡或花蜜的雄蜂就被带出来,并被剥去翅膀,以免它们飞回来消耗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劳力。由此及其它现象可以看出,鉴于这些小昆虫为人类所发挥的功用,它们凭神性经由灵界的流注而接收一种类似世人,确切地说,类似天堂天使那样的治理模式。
“凡理智健全者,谁看不出尘世不可能是所有这一切的源头?作为自然界源头的太阳,与效仿和类似天堂治理模式有何共同之处?从这些动物所展现的这些及类似事实,既能使一个承认和敬拜自然的人确认支持自然,也能使一个承认和敬拜神的人确认支持神;因为属灵人在它们里面看见属灵事物,而属世人则从中看见属世事物,因而各自都取决于其本性。就我自己而言,这类事物就是从神而来的流注经灵界进入尘世的明证。试想一下,若不假定有一个凭自己的智慧经由灵界的神性流注,你们还能否分析思考什么政府形式、世间法律、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本人,这是不可能的,永远也不可能。我对这种流注的觉察和感受现已持续了二十六年;因此,我能立此声明作为一个见证。
“自然界能以功用为目的,并将功用安排得井然有序吗?唯有一位智者才能做到这一切;而唯独拥有无限智慧的神,才能安排并形成整个宇宙。还有谁能预见和供应人类衣食?衣食皆出自田地的出产,地上的果实和动物。其中一个奇迹是:那些被称为蚕的不起眼的小虫子,居然用蚕丝为人类提供衣裳,华美地装扮男男女女,上至国王王后,下至男仆女佣;象蜜蜂这样微不足道的小昆虫都会提供蜡烛用的蜂蜡,使得圣殿和宫殿灯火通明。所有这些以及更多奇迹都是确凿证据,证明神凭祂自己经由灵界执行在自然界进行的一切运作。
“对此,我再补充以事实:在灵界,我见过那些凭世间可见事物确认支持自然的人,他们逐渐沦为无神论者;在属灵的光照下,这种人的理解力看似向下开放,向上关闭。这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向下注视尘世,而不是向上仰望天堂。其感官官能之上,也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有一种能看到地狱之火的遮光板,有时黑如煤烟,有时灰如死尸。所以,要谨防通过这些确认支持自然,而是确认支持神,这并不缺乏材料。”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 373, 381, 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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