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若非主施行救赎,天使无法继续安然存在。原因在于,在主眼里,整个天使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就像一个人,天使天堂构成他的内在,教会构成他的外在;或更详细一点,最高层天堂构成他的头,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构成他的胸和身体的中间部分,地上的教会则构成他的腿和脚,而主自己是这个人全部的灵魂和生命。所以,若主不施行救赎,这个人必整个被摧毁;地上教会的衰落会摧毁他的腿和脚,最低层天堂的衰落会摧毁腹部,第二层天堂的衰落则摧毁胸部,然后头部因与身体失去联结而丧失知觉。
这一点可通过比喻来说明。它好比坏疽袭击双脚,然后逐渐向上蔓延,先是感染腰部,之后感染腹内脏器,最后感染心脏附近部位。这时,如众所周知的,这人必死无疑。它还好比腹内脏器疾病,这些脏器发生病变后,就会造成心脏悸动,呼吸困难,最终心肺停止运动。也可拿内在人与外在人作比方来说明这一点:只要外在人顺从地履行它的功能,内在人就安好;若外在人不顺从,并且还抵触、甚至攻击内在人,内在人最终会衰弱,最后被外在人的快乐牵引走,直到支持它,甚至与其同流合污。同样,这一点还可用另外一个比喻来说明,即一个人站在山顶,看到下面地上洪水泛滥,并且逐渐上涨;当洪水涨到他所站之地时,若没有船只破浪驶来让他逃离,他也会被淹没。或就象有人站在山上,看见山下浓雾升起,离地面越来越高,遮蔽了田野、房舍和城镇;最后,大雾将他笼罩,他什么也看不见,甚至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当地上的教会灭亡时,天使的命运就是如此。因为这时,低层天堂也会逝去。原因在于,天堂由地上的人类组成;当人的心里不再有丝毫良善,圣言的真理也荡然无存时,天堂就会被上涨的邪恶洪流所淹没,仿佛溺死在冥河中。然而,他们会被主转到安全地带,得到保护,直到最后审判之日,然后被提入新天堂。启示录中的这段经文指的就是这些人: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之道并为作见证被处死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安息片时,等到那些一同做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就是那些必须同他们一样被处死的人,满了数目。(启示录6:9-1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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