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若非主施行救赎,天使无法继续安然存在。原因在于,在主眼里,整个天使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就像一个人,天使天堂构成他的内在,教会构成他的外在;或更详细一点,最高层天堂构成他的头,第二层和最低层天堂构成他的胸和身体的中间部分,地上的教会则构成他的腿和脚,而主自己是这个人全部的灵魂和生命。所以,若主不施行救赎,这个人必整个被摧毁;地上教会的衰落会摧毁他的腿和脚,最低层天堂的衰落会摧毁腹部,第二层天堂的衰落则摧毁胸部,然后头部因与身体失去联结而丧失知觉。
这一点可通过比喻来说明。它好比坏疽袭击双脚,然后逐渐向上蔓延,先是感染腰部,之后感染腹内脏器,最后感染心脏附近部位。这时,如众所周知的,这人必死无疑。它还好比腹内脏器疾病,这些脏器发生病变后,就会造成心脏悸动,呼吸困难,最终心肺停止运动。也可拿内在人与外在人作比方来说明这一点:只要外在人顺从地履行它的功能,内在人就安好;若外在人不顺从,并且还抵触、甚至攻击内在人,内在人最终会衰弱,最后被外在人的快乐牵引走,直到支持它,甚至与其同流合污。同样,这一点还可用另外一个比喻来说明,即一个人站在山顶,看到下面地上洪水泛滥,并且逐渐上涨;当洪水涨到他所站之地时,若没有船只破浪驶来让他逃离,他也会被淹没。或就象有人站在山上,看见山下浓雾升起,离地面越来越高,遮蔽了田野、房舍和城镇;最后,大雾将他笼罩,他什么也看不见,甚至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当地上的教会灭亡时,天使的命运就是如此。因为这时,低层天堂也会逝去。原因在于,天堂由地上的人类组成;当人的心里不再有丝毫良善,圣言的真理也荡然无存时,天堂就会被上涨的邪恶洪流所淹没,仿佛溺死在冥河中。然而,他们会被主转到安全地带,得到保护,直到最后审判之日,然后被提入新天堂。启示录中的这段经文指的就是这些人: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之道并为作见证被处死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安息片时,等到那些一同做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就是那些必须同他们一样被处死的人,满了数目。(启示录6:9-11)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