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然后建立一个教会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地狱可以比作一伙强盗或叛军,他们入侵一个王国或一座城市,放火烧毁房屋,掠夺居民的财物,瓜分战利品,并因此欢喜快乐;而救赎本身可以比作一位正义的国王,他率领军队向他们进军,将其中一些人斩于剑下,将另一些人投入监狱,追回战利品,还给臣民,然后在他的王国建立秩序,使其免受类似攻击。地狱也可以比作成群的野兽,它们从森林里窜出来,攻击羊群和牛群,甚至攻击人类,以至于没有人敢越过城墙耕种土地,由此导致田地荒芜,沦为沙漠,居民面临饥饿的威胁;而救赎可以比作毁灭和驱散这些野兽,保护田地和平原以后免受进一步的类似毁坏。地狱也可以比作吞噬地上一切青绿之物的蝗虫,而救赎可以比作阻止它们进一步发展的手段。最后,地狱可以比作夏初毛毛虫,它们啃光树叶,进而啃光果实,使得树木如在隆冬那样光秃秃地站着;而救赎可以比作消灭这些昆虫,从而使园子恢复到开花和丰产的状态。因此,除非主通过救赎将善人和恶人分离,将恶人扔进地狱,将善人提入天堂,否则教会也会如此。如果不施行公义和公义,将恶人和善人分离,保护善人免受骚扰或侵害,使每个人都可以安全地住在家中,如圣言所说的,安然坐在自己的葡萄树或无花果树下(列王纪上4:25; 弥迦书4:4),那么,一个帝国或王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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