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主在世时与地狱争战,战胜并征服它们,从而使它们顺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仅引用以下少量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这服装华美,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衣服为何是红色的呢?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血或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秽了我所有的衣服。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使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祂说,他们诚然是我的百姓,儿女;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1-9)
这些话论及主与地狱的争战。祂所穿的华美的红色“衣服”是指圣言,犹太人已经向它施暴;祂“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描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和对它们的胜利;“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使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描述了祂凭自己的能力独自争战;“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描述了祂由此带来拯救和救赎。“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是指这就是祂降临的原因。
又:
祂见无人,诧异没有一个代求者;因此,祂的膀臂给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因为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祂披上报仇的衣服,披戴热心为外袍。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 17, 20)
耶利米书:
他们惊惶,他们的勇士打败了,急忙逃跑,并不回头。因为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的日子,是祂向敌人报仇的日子;剑必吞吃得饱。(耶利米书46:5, 10)
这两段经文都涉及主与地狱的争战和对他们的胜利。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你的箭锋利;射中王的仇敌之心,万民仆倒在你以下;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喜爱公义,所以神膏你。(诗篇45:3-7)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
由于主独自征服地狱,没有来自任何天使的帮助,所以祂被称为“勇士和战士”(以赛亚书42:13; 9:6)、“荣耀的王,有大能,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篇24:8, 10)、“雅各的大能者”(诗篇132:2);在许多地方,祂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即万象之耶和华。此外,祂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可怕、残忍,愤恨、烈怒、报仇、毁灭、战争的日子,吹号、呐喊、喧嚣的日子,等等。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11)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这世界。(约翰福音16:33)
我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世界”、“世界的王”、“撒但”和“魔鬼”是指地狱。
此外,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描述当今基督教会的状态,还预言了主会再次降临,征服地狱,形成一个新的天使天堂,最后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所有这些事都在那里预言了,但直到现在才被披露。这是因为启示录和圣言的所有预言部分一样,是以纯粹的对应写成的;除非主披露这些对应关系,否则几乎没有人能正确理解这本书中的一节经文。但现在为了新教会,启示录的所有内容都在1766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揭秘启示录》一书中公开了;那些相信主在马太福音24章所说关于当今教会的状态和祂降临的话之人,都会明白这些内容。但对那些将当今教会的信仰,即相信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以及基督的受难是救赎本身,深深铭刻在自己心上,以至于无法根除的人来说,这还只是一个摇摆不定,或模糊和不确定的信仰。但正如在前面(TCR 113节)记事中所说的,他们就像装满铁屑和硫磺粉的瓶子,如果加上水,那么首先发热,然后着火,从而导致瓶子爆裂。同样,当这些人听到关于活水,即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的任何话,并且这真理通过眼睛或耳朵进入他们的脑海时,他们就会变得异常激动或发热,并猛烈爆发出来,弃绝这真理如同弃绝会爆裂他们脑袋的东西。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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