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6

116.主在世时与地

116.主在世时与地狱争战,得胜并征服它们,从而使其顺服。这从圣言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我从中仅引用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穿红衣服,装扮华美,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 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装扮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象踹酒醡的呢?我独自踹酒醡,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又使他们的胜利下到地上。祂说,他们诚然是我的百姓;不行虚假的子民。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1-9)
这论及主与地狱的争战。装扮华美的“红衣服”表圣言,犹太人已向它施暴;祂“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描述了祂与地狱争战并胜过它们;“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又使他们的胜利下到地上”描述了祂唯独凭自己的力量争战;“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描述了祂由此施行拯救和救赎。这就是祂到来的原因,这一点就是“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所表示的。
在以赛亚书的另一处: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就用自己的膀臂拯救祂,以公义扶持祂。祂以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以报仇为衣服,以热心为外袍。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17,20)
耶利米书:
他们惊惶,他们的勇士被击败了,仓仓皇皇逃跑,并不回头。那日是主万军之耶和华的日子,是祂向敌人报仇的日子;刀剑必吞吃得饱。(耶利米书46:5,10)
这些经文都论及主与地狱的争战,并战胜它们,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的腰间佩刀。你的箭锋快;万民仆倒在你以下,射中王敌之心;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喜爱公义,所以神膏你。(诗篇45:3-7)
还有很多类似经文。
因为主独自战胜地狱,没有任何天使的帮助,故祂被称为“勇士和战士”(以赛亚书9:6;42:13),“荣耀的王,大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篇24:8,10),“雅各的大能者”(诗篇132:2);在很多地方还称为 “万军之耶和华”;祂的到来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可畏、残酷的日子,发怒、烈怒、愤怒的日子,报仇、毁灭的日子,战争的日子,吹号、哄嚷、喧闹的日子等等。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11)
放心,我已经胜了这世界。(约翰福音16:33)
我看见撒旦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世界”、“世界的王”、“撒旦”和“魔鬼”均表示地狱。
此外,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阐述基督教会的现状,预言主的第二次到来,以及祂征服地狱,创造一个新的天使天堂,然后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所有这些事都在那里预言了,只是在此之前从未揭示出来。原因在于,启示录和圣言的所有预言部分一样,纯以对应写成,若非主将这些揭开,几乎没人能正确解读一个小节。现在,为了新教会的缘故,启示录的所有内容都被揭示出来,记录在我于1766年在阿姆斯特丹发表的《破解启示录》一书当中。凡相信主在马太福音二十四章所说有关当今教会的状态,以及祂到来的话之人,都会明白这一点。但对于那些已将当今教会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以及基督的十字架受难就是真正的救赎行为的信仰铭刻在自己内心,并且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无法拔除之人而言,这只是一个摇摆不定的信念。不过,如前面(113节记事)所说的那种人就像盛满铁屑和硫磺的瓶子,若向瓶内注入水,那么瓶子先是发热,然后着火,从而爆裂。因此,当这些人听到有关活水,也就是圣言的纯正真理的事,并且这真理通过眼或耳进入他们的脑海时,他们就会勃然大怒,把这真理当成能爆破他们脑袋的东西加以弃绝。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 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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