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6.主在世时与地狱争战,得胜并征服它们,从而使其顺服。这从圣言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我从中仅引用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穿红衣服,装扮华美,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 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装扮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象踹酒醡的呢?我独自踹酒醡,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又使他们的胜利下到地上。祂说,他们诚然是我的百姓;不行虚假的子民。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1-9)
这论及主与地狱的争战。装扮华美的“红衣服”表圣言,犹太人已向它施暴;祂“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描述了祂与地狱争战并胜过它们;“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又使他们的胜利下到地上”描述了祂唯独凭自己的力量争战;“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描述了祂由此施行拯救和救赎。这就是祂到来的原因,这一点就是“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所表示的。
在以赛亚书的另一处: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就用自己的膀臂拯救祂,以公义扶持祂。祂以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以报仇为衣服,以热心为外袍。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17,20)
耶利米书:
他们惊惶,他们的勇士被击败了,仓仓皇皇逃跑,并不回头。那日是主万军之耶和华的日子,是祂向敌人报仇的日子;刀剑必吞吃得饱。(耶利米书46:5,10)
这些经文都论及主与地狱的争战,并战胜它们,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的腰间佩刀。你的箭锋快;万民仆倒在你以下,射中王敌之心;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喜爱公义,所以神膏你。(诗篇45:3-7)
还有很多类似经文。
因为主独自战胜地狱,没有任何天使的帮助,故祂被称为“勇士和战士”(以赛亚书9:6;42:13),“荣耀的王,大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篇24:8,10),“雅各的大能者”(诗篇132:2);在很多地方还称为 “万军之耶和华”;祂的到来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可畏、残酷的日子,发怒、烈怒、愤怒的日子,报仇、毁灭的日子,战争的日子,吹号、哄嚷、喧闹的日子等等。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11)
放心,我已经胜了这世界。(约翰福音16:33)
我看见撒旦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世界”、“世界的王”、“撒旦”和“魔鬼”均表示地狱。
此外,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阐述基督教会的现状,预言主的第二次到来,以及祂征服地狱,创造一个新的天使天堂,然后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所有这些事都在那里预言了,只是在此之前从未揭示出来。原因在于,启示录和圣言的所有预言部分一样,纯以对应写成,若非主将这些揭开,几乎没人能正确解读一个小节。现在,为了新教会的缘故,启示录的所有内容都被揭示出来,记录在我于1766年在阿姆斯特丹发表的《破解启示录》一书当中。凡相信主在马太福音二十四章所说有关当今教会的状态,以及祂到来的话之人,都会明白这一点。但对于那些已将当今教会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以及基督的十字架受难就是真正的救赎行为的信仰铭刻在自己内心,并且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无法拔除之人而言,这只是一个摇摆不定的信念。不过,如前面(113节记事)所说的那种人就像盛满铁屑和硫磺的瓶子,若向瓶内注入水,那么瓶子先是发热,然后着火,从而爆裂。因此,当这些人听到有关活水,也就是圣言的纯正真理的事,并且这真理通过眼或耳进入他们的脑海时,他们就会勃然大怒,把这真理当成能爆破他们脑袋的东西加以弃绝。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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