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6

116.主在世时与地

116.主在世时与地狱争战,战胜并征服它们,从而使它们顺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仅引用以下少量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这服装华美,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衣服为何是红色的呢?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血或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秽了我所有的衣服。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使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祂说,他们诚然是我的百姓,儿女;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1-9)

这些话论及主与地狱的争战。祂所穿的华美的红色“衣服”是指圣言,犹太人已经向它施暴;祂“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描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和对它们的胜利;“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使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描述了祂凭自己的能力独自争战;“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描述了祂由此带来拯救和救赎。“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是指这就是祂降临的原因。

又:

祂见无人,诧异没有一个代求者;因此,祂的膀臂给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因为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祂披上报仇的衣服,披戴热心为外袍。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 17, 20)

耶利米书:

他们惊惶,他们的勇士打败了,急忙逃跑,并不回头。因为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的日子,是祂向敌人报仇的日子;剑必吞吃得饱。(耶利米书46:5, 10)

这两段经文都涉及主与地狱的争战和对他们的胜利。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你的箭锋利;射中王的仇敌之心,万民仆倒在你以下;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你喜爱公义,所以神膏你。(诗篇45:3-7)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

由于主独自征服地狱,没有来自任何天使的帮助,所以祂被称为“勇士和战士”(以赛亚书42:13; 9:6)、“荣耀的王,有大能,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篇24:8, 10)、“雅各的大能者”(诗篇132:2);在许多地方,祂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即万象之耶和华。此外,祂的降临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可怕、残忍,愤恨、烈怒、报仇、毁灭、战争的日子,吹号、呐喊、喧嚣的日子,等等。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11)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这世界。(约翰福音16:33)

我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世界”、“世界的王”、“撒但”和“魔鬼”是指地狱。

此外,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描述当今基督教会的状态,还预言了主会再次降临,征服地狱,形成一个新的天使天堂,最后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所有这些事都在那里预言了,但直到现在才被披露。这是因为启示录和圣言的所有预言部分一样,是以纯粹的对应写成的;除非主披露这些对应关系,否则几乎没有人能正确理解这本书中的一节经文。但现在为了新教会,启示录的所有内容都在1766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揭秘启示录》一书中公开了;那些相信主在马太福音24章所说关于当今教会的状态和祂降临的话之人,都会明白这些内容。但对那些将当今教会的信仰,即相信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以及基督的受难是救赎本身,深深铭刻在自己心上,以至于无法根除的人来说,这还只是一个摇摆不定,或模糊和不确定的信仰。但正如在前面(TCR 113节)记事中所说的,他们就像装满铁屑和硫磺粉的瓶子,如果加上水,那么首先发热,然后着火,从而导致瓶子爆裂。同样,当这些人听到关于活水,即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的任何话,并且这真理通过眼睛或耳朵进入他们的脑海时,他们就会变得异常激动或发热,并猛烈爆发出来,弃绝这真理如同弃绝会爆裂他们脑袋的东西。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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