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1)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并通过这种方式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我可以完全肯定地说,这三件事就是救赎,因为如今,主也正在完成一场救赎,这场救赎,连同那时所完成的最后审判,始于1757年。从那时起直到现在,这场救赎一直在继续,因为现在是主第二次降临的时候,一个新教会即将建立;除非先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否则这是不可能的。我被恩准看到了这一切,故可以描述地狱是如何被征服的,新天堂是如何被建立和有序安排的;但描述将需要一整卷书。不过,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一本小著中,我已经阐明了最后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建立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这些运作,没有人能得救。此外,它们是按顺序进行的:在一个新的天使天堂能形成之前,地狱必须先被征服;而在一个新教会能在地上被建立之前,这个新的天使天堂必须先形成;因为世人与天堂天使或地狱灵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们在心智的内层上为一。本书的最后一章,就是详细论述时代的完结、主的降临和新教会的地方(TCR 753-791节)将解释这个主题。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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