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4

114. 在教会,众

114. 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教会有两个职份,即祭司和国王。但由于很少有人知道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故有必要解释一下。就其祭司的职份而言,主被称为“耶稣”;就国王的职份而言,主被称为“基督”。在圣言中,就其祭司职份而言,祂还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就国王的职份而言,祂被称为“神”和“以色列的圣者”,以及“王”。这两个职份之别犹如爱与智慧之别,或也可说,善与真之别。所以,凡主出于圣爱或圣善所行或所成就的,都是以其祭司职份来行或成就的。而凡主出于圣智或圣真所行或所成就的,都是以其国王的职份来行或成就的。此外,在圣言中,祭司和神职表神圣良善;而国王和王权表神圣真理。在以色列教会中,祭司和国王同样代表这二者。救赎涉及这两个职份,至于这个职份涉及哪一部分,那个职份又涉及哪一部分,这在下文将予以讨论。为了清楚明白这一主题的具体细节,现分为以下几节予以解读:
(1)真正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并藉此预备一个全新的属灵教会。
(2)若没有这种救赎,无人能得救,天使也不可能平安无事。
(3)因此,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
(5)这种救赎只能通过神道成肉身来成就。
(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揭秘启示录 #210

210.“瞎眼、赤身

210.“瞎眼、赤身”表他们既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也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表示那些或由于教会真理的匮乏,或无知,或不理解而缺乏真理的人;“赤身”表示那些因此缺乏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眼”并非表示别的: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我要领瞎子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他看守的人都是瞎眼的,不知道理解。(以赛亚书56:10-11)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你们这瞎眼、愚蠢,迷恋给人领路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以色列人禁止献瞎眼的牲畜为祭(利未记21:18;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也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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