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2

112.记事三:

112.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黎明时分醒来,便来到房前的花园中,观看日出的辉煌。只见有光环围绕太阳,起初很模糊,后来则无比清晰,并且金光闪闪。光环边缘下面有升起的云朵,这云朵因太阳的光芒而闪耀如红宝石。这让我想起上古之人的寓言,这寓言以银翅膀、金面容来描绘曙光。当我的心思沉浸在这些冥想的快乐里时,我进到灵里,听见有些灵人彼此交谈,他们说:“我们可以找那位将纷争的苹果扔到教会领袖当中的革新者谈一谈;很多平信徒追着这个苹果,还把它拾起来,拿到我们面前。”他们所说的苹果是指那本名为《新教会教义概论》的小册子。他们说:“这定是前人从未思想过的新教义,旨在分裂教会。”然后,我听见其中一位大声说:“的确是分裂,这是异端!”但他旁边一些人说:“嘘!管住你的舌头!它不是异端。作者从圣言引用了大量说法,我们那些刚刚接受宗教信仰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平信徒,都注意并赞同这些说法。”
听到这里,我因在灵里,于是就上前说:“我在这里,有什么问题吗?”其中有一位德国人(后来我听说他是萨克森人),立刻用命令的口气说:“你怎敢颠覆基督教界已建立如此多世纪的敬拜?我们不是要将父神当成宇宙的创造者,将祂的儿子当成中保,将圣灵当成作工者来呼求吗?你正在排除来自三位格的三一体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神,尽管主自己说:‘你们祷告时,要这样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愿您的国降临。’这不是教导我们要呼求父神吗?”说完一阵沉默。他的所有支持者就象战舰上看见敌军的勇武水兵那样站着,预备大声叫喊:“让我们战斗吧,胜利必属于我们!”
于是,我起身发言,说:“你们当中有谁不知道神从天上降下来,并成为肉身。”然后,我观察那些新教徒,而刚才向我说话的那位发号施令者就在他们当中。我说:“你们当中有谁不知道在童女玛利亚所生的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会众闻言一阵喧哗,我又说:“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一点?这符合你们所认可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协和信条》,这一点在那里得到确认和充分证实。”然后,那位发号施令者转向会众,问他们是否清楚这一点。他们回答:“我们几乎没注意到这本书针对基督位格说了些什么,不过,我们在唯信称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若书中真是这么写的,我们也认同。”这时,其中一位想起来了,说:“书上的确是这么说的,它还进一步说,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的威荣,及其一切属性;而且就人性而言,基督坐在父的右手边。”
他们闻言陷入沉默。由于这是无可争议的,所以我再次发言,说:“既然如此,父不就是子,子不就是父吗?”然而,这句话刺到了他们的耳朵,于是,我继续说:“听听主是怎么说的,如果你们以前没注意,那现在请留心听:‘我与父为一;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他们是一个位格吗?这难道不是你们的信仰?因为你们所信的亚他那修信经里面几乎有同样的话。关于主,我刚才所引用的经文中有这样一句:‘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父的神性属于子的人性,子的人性属于父的神性,因此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因而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吗?
人人都能把这些话用到自己的灵魂与身体上,也就是说,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你;我们在位格中为一,拥有一个生命。原因在于,灵魂就在这个人里面,充满他的整个和每一部分,因为灵魂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关系。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父的神性就是子的灵魂,子的人身就是父的身体。儿子的灵魂若非来自其父,还能来自哪里?儿子的身体若非来自其母,又能来自哪里?我们说父的神性,其实是指父自己,因为祂与祂的神性是同一个。这神性也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所说的话证实了这一真理,即‘至高者的能荫庇你,圣灵要临到你身上;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就在刚才,主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独生子’。但你们若称祂为玛利亚的儿子,就会摧毁其神性的观念;然而,只有饱学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信徒才会摧毁这种观念。因为当这些人将其思维提升至属于其身体的感官事物之上时,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名望荣耀;这不仅会投下阴影,还会熄灭光,而神的荣耀只能通过这光才能进入。
让我们回到主祷文,主祷文里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愿您的国降临。’你们这些在场的人将这些话理解为父唯独在祂的神性中,而我却理解为父在祂的人身中。而且这人身就是父的名;因为主说:‘父啊,荣耀你的名’,也就是说,荣耀祂的人性;当这一切成就时,神的国就到来了。如今,我们被教导要这样祷告,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即为了让我们可以通过祂的人性靠近父神。主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在先知书:‘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神、勇士、永恒的父’;还有,‘耶和华阿,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此外,在很多其它地方,主,我们的救主被称为耶和华。这才是对主祷文中这些话的正确解读。”
说完这番话,我看着他们,发现他们的表情随着其心态的变化而变化。有的赞同我并注视我,有的则不赞同,并将脸扭过去。这时,我看见右边有白云,左边有乌云,两种云都看似有阵雨落下。从乌云降下的雨如同深秋之雨;而从白云降下的雨则如同早春滴落的露水。忽然间,我从灵里进入肉身,因而从灵界回到尘世。

诠释启示录 #527

527.“白昼的第三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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