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2

112.第三个记事:

112.第三个记事:

天亮后不久,我醒来一次,走进家门前的花园,看到太阳在他的荣耀中升起,他周围有一个光环,起初很微弱,但后来变得更清晰,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它的边缘下面有一片升起的云,这云因太阳的光线而像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这让我想起了上古之人的寓言,这寓言用银翅膀、金脸庞或嘴里含金来描绘黎明女神欧若拉。当我的心智沉浸在这些沉思的快乐中时,我进入灵里,听见一些灵人在交谈,他们说:“但愿我们可以与那个将纠纷的苹果扔到教会领袖中间的创新者谈一谈;许多平信徒都冲向这个苹果,把它捡起来,放在我们眼前让我们看。”他们所说的苹果是指那本名为《新教会教义纲要》的小著。他们说:“这无疑是一本分裂的著作,是以前没有人想到的。”然后,我听见其中一个人惊呼:“分裂者?这是异端!”但他身边的一些人反驳说:“安静!住嘴!这不是异端。它从圣言中引用了大量经文;我们的新信徒都会关注并支持这些经文的,我们所说的新信徒是指平信徒。”

听到这些话,我因在灵里,于是就上前说:“我在这里,有什么问题吗?”他们当中有一个人,一个德国人,如我后来所了解到的,一个萨克森人,立刻以权威的语气说:“你怎敢颠覆基督教界多个世纪以来建立的敬拜?这种敬拜建立在以下教导上:父神要作为宇宙的创造者被呼求,祂的儿子作为中保被呼求,而圣灵作为运作者被呼求。此外,你剥夺了第一位和最后一位神的人格,尽管主自己说:‘你们祷告时,要这样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因此,我们不是被吩咐要呼求父神吗?”这些话说完,一片寂静,所有支持发言者的人都站立,就像勇敢的海兵站在战舰上一样,他们准备在看到敌人的舰队时大喊:“现在让我们战斗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然后我起身发言,说:“你们中间谁不知道神从天上降下来,成了人呢?因为经上记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此外,你们中间谁不知道(这时,我看着福音派信徒,那个刚才向我说话的独裁者就在他们中间),在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呢?”会众对此一片哗然;因此,我说:“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一点吗?这符合你们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信仰告白的教义,在那里,这一点是肯定的,是得到充分证实的。”然后,这个独裁者转向会众,问他们是否知道这一点。他们回答说:“我们很少研究这本书关于基督位格的内容,但我们花了大量精力研究了唯信称义。然而,如果这本书是这么写的,我们就同意。”于是,其中一个人想起来了,说:“书上是这么写的;此外,它说,基督的人性被提升到神性威严及其一切属性;还说,就人性而言,基督坐在父的右手边。”

当听到这话时,他们沉默了。由于这是无可争议的,所以我再次发言说:“既然如此,那么父不就是子,子不就是父吗?”然而,这句话让他们感觉刺耳,于是我继续说:“你们要听从主的话。如果你们以前没有听从,那么现在就听从它们。祂说:‘我与父为一;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在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为一,因而他们是一个位格吗?如果你们信《亚他那修信经》,而那里说了几乎同样的话,那么这难道不是你们的信仰吗?然而,从刚才所引用的经文中只取主说的这一句话:‘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这句话还能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在说父的神性属于子的人性,子的人性属于父的神性,因此在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因而他们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

“同样,每个人都可以这样说自己的灵魂和身体,即:‘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你;我们在位格和生命上都为一。’原因在于,灵魂在这个人里面,就在他的整个和每一部分里面,因为灵魂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这一切清楚表明,父的神性就是子的灵魂,子的人身就是父的身体。儿子的灵魂不是来自父亲吗?儿子的身体不是来自母亲吗?我们所说的父的神性,是指父自己,因为祂与祂的神性是同一个;这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至高者的能力荫庇你,圣灵要临到你身上;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就在刚才,主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独生子’。但你们只把祂称为马利亚的儿子,从而摧毁了祂的神性观念;然而,摧毁这种观念的,只是神职人员当中学识渊博的人,和平信徒当中的学者,因为当这些人把自己的思维提升到属于身体的感官事物之上时,他们就关注自己名声的荣耀;这不仅遮蔽带来神荣耀的光,还熄灭这光。

“让我们回到主祷文,那里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你们这些在场的人将这些话理解为只在其神性中的父;而我却理解为在其人身中的父。此外,这人身就是父的名;因为主说:‘父啊,荣耀你的名’,也就是说,荣耀祂的人身;当这一切成就时,神的国就降临了。这篇主祷文现今被吩咐的原因是很明显的,即:为的是可以藉着祂的人身接近父神。主也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在先知书祂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勇士、永在的父。’在别的地方又说:‘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为我们的救赎主。’此外,在其它许多地方,主我们的救主被称为耶和华。这才是对主祷文中的这些话的正确解释。”

说完这些话,我看着他们,注意到他们脸上的表情随着他们心智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有的赞同我并看向我,有的不赞同,并转身离开。这时,我看见右边有一片乳白色的云,左边有一片乌云;在每种云下面都像是有一场雨降下。乌云下面像是有深秋之雨,而乳白色的云下面像是有早春的露水。然后,突然间,我从灵里进入了身体,因而从灵界回到了自然界。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