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黎明时分醒来,便来到房前的花园中,观看日出的辉煌。只见有光环围绕太阳,起初很模糊,后来则无比清晰,并且金光闪闪。光环边缘下面有升起的云朵,这云朵因太阳的光芒而闪耀如红宝石。这让我想起上古之人的寓言,这寓言以银翅膀、金面容来描绘曙光。当我的心思沉浸在这些冥想的快乐里时,我进到灵里,听见有些灵人彼此交谈,他们说:“我们可以找那位将纷争的苹果扔到教会领袖当中的革新者谈一谈;很多平信徒追着这个苹果,还把它拾起来,拿到我们面前。”他们所说的苹果是指那本名为《新教会教义概论》的小册子。他们说:“这定是前人从未思想过的新教义,旨在分裂教会。”然后,我听见其中一位大声说:“的确是分裂,这是异端!”但他旁边一些人说:“嘘!管住你的舌头!它不是异端。作者从圣言引用了大量说法,我们那些刚刚接受宗教信仰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平信徒,都注意并赞同这些说法。”
听到这里,我因在灵里,于是就上前说:“我在这里,有什么问题吗?”其中有一位德国人(后来我听说他是萨克森人),立刻用命令的口气说:“你怎敢颠覆基督教界已建立如此多世纪的敬拜?我们不是要将父神当成宇宙的创造者,将祂的儿子当成中保,将圣灵当成作工者来呼求吗?你正在排除来自三位格的三一体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神,尽管主自己说:‘你们祷告时,要这样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愿您的国降临。’这不是教导我们要呼求父神吗?”说完一阵沉默。他的所有支持者就象战舰上看见敌军的勇武水兵那样站着,预备大声叫喊:“让我们战斗吧,胜利必属于我们!”
于是,我起身发言,说:“你们当中有谁不知道神从天上降下来,并成为肉身。”然后,我观察那些新教徒,而刚才向我说话的那位发号施令者就在他们当中。我说:“你们当中有谁不知道在童女玛利亚所生的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会众闻言一阵喧哗,我又说:“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一点?这符合你们所认可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协和信条》,这一点在那里得到确认和充分证实。”然后,那位发号施令者转向会众,问他们是否清楚这一点。他们回答:“我们几乎没注意到这本书针对基督位格说了些什么,不过,我们在唯信称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若书中真是这么写的,我们也认同。”这时,其中一位想起来了,说:“书上的确是这么说的,它还进一步说,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的威荣,及其一切属性;而且就人性而言,基督坐在父的右手边。”
他们闻言陷入沉默。由于这是无可争议的,所以我再次发言,说:“既然如此,父不就是子,子不就是父吗?”然而,这句话刺到了他们的耳朵,于是,我继续说:“听听主是怎么说的,如果你们以前没注意,那现在请留心听:‘我与父为一;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他们是一个位格吗?这难道不是你们的信仰?因为你们所信的亚他那修信经里面几乎有同样的话。关于主,我刚才所引用的经文中有这样一句:‘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父的神性属于子的人性,子的人性属于父的神性,因此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因而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吗?
人人都能把这些话用到自己的灵魂与身体上,也就是说,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你;我们在位格中为一,拥有一个生命。原因在于,灵魂就在这个人里面,充满他的整个和每一部分,因为灵魂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关系。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父的神性就是子的灵魂,子的人身就是父的身体。儿子的灵魂若非来自其父,还能来自哪里?儿子的身体若非来自其母,又能来自哪里?我们说父的神性,其实是指父自己,因为祂与祂的神性是同一个。这神性也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所说的话证实了这一真理,即‘至高者的能荫庇你,圣灵要临到你身上;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就在刚才,主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独生子’。但你们若称祂为玛利亚的儿子,就会摧毁其神性的观念;然而,只有饱学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信徒才会摧毁这种观念。因为当这些人将其思维提升至属于其身体的感官事物之上时,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名望荣耀;这不仅会投下阴影,还会熄灭光,而神的荣耀只能通过这光才能进入。
让我们回到主祷文,主祷文里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愿您的国降临。’你们这些在场的人将这些话理解为父唯独在祂的神性中,而我却理解为父在祂的人身中。而且这人身就是父的名;因为主说:‘父啊,荣耀你的名’,也就是说,荣耀祂的人性;当这一切成就时,神的国就到来了。如今,我们被教导要这样祷告,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即为了让我们可以通过祂的人性靠近父神。主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在先知书:‘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神、勇士、永恒的父’;还有,‘耶和华阿,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此外,在很多其它地方,主,我们的救主被称为耶和华。这才是对主祷文中这些话的正确解读。”
说完这番话,我看着他们,发现他们的表情随着其心态的变化而变化。有的赞同我并注视我,有的则不赞同,并将脸扭过去。这时,我看见右边有白云,左边有乌云,两种云都看似有阵雨落下。从乌云降下的雨如同深秋之雨;而从白云降下的雨则如同早春滴落的露水。忽然间,我从灵里进入肉身,因而从灵界回到尘世。
1179.启18:20.“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从圣言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这从“欢喜”、“天”、“使徒”和“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欢喜”是指内心的喜乐;“天”不仅是指天堂,还指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使徒”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的人(对此,参看AE 100, 333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智慧的人;“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本身(对此,参看AE 624节),因此是指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因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之人被称为“聪明”,而那些教导圣言的人被称为“智慧”。由此清楚可知,“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因她欢喜”表示对那些处于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在天堂和教会中的内心喜乐。现在这一点随之而来的原因是,在最后的审判之前,或在巴比伦人被扔进地狱,灵人界通过这种方式摆脱他们之前,光被拦阻了,而天使通过光拥有智慧和聪明。这光被拦阻,天使因此有些模糊,或说处于同等程度的阴影,是由于巴比伦人与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天使的结合;然而,当他们被扔下来时,一个变化就发生了。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从所见所闻中所记载的。
(续)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纵观整个世界,哪里有宗教,哪里就有构成它的这两者,即神和人,因为这两者之间必有结合。还有两样事物构成结合,即爱之良善与信之真理;爱之良善直接来自主或神,信之真理间接来自神。神通过爱之良善引导人,人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导。这与前面所说的一致。在人看来,信之真理似乎是他自己的,因为它来自他貌似出于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因此,神通过爱之良善与人结合,人貌似凭自己通过信之真理与神结合。由于这就是这种结合的性质,所以主将自己比作新郎和丈夫,将教会比作新妇和妻子。主不断以完全的爱之良善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但祂仍不能在完全的信之真理中与人结合,只能在人拥有它的程度上与他结合,并且这是因人而异的。这种完全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有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在更小程度上存在于那些生活在不知道圣言的国家之人身上;然而,这种完全照着他们的知识(科学)和照之的生活而因人而异;因此,对那些没有圣言的人来说,它可能比对那些有圣言的人来说更大。
神用手指所写的两块石版教导了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这两块石版又被称为“约版”、“见证的版”和“法版”。神在这一块石版中,人在那一块石版中。所有拥有某种宗教的民族都有这些石版;他们从第一块石版中知道,必须承认神,必须尊祂为圣,必须敬拜祂;他们从第二块石版中知道,不可偷盗,无论公开地,还是暗中通过狡猾邪恶的手段来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无论通过手上的公开暴行来杀,还是通过仇恨来杀;不可在法庭上,或在世人面前作假见证;不可意愿或贪恋这些事。人从他的石版中知道必须避开的邪恶,并且他知道它们,貌似出于自己避开它们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与此人结合,使他能从神的石版中承认祂,尊祂为圣,敬拜祂。神也赐他能力不去意愿邪恶,并且他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神也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熟悉真理,或知道大量真理。这两块石版就这样在人里面结合,神的石版被置于人的石版之上,它们作为一体被放在柜子里,柜子上面是施恩座,也就是主;施恩座上面是两个基路伯,基路伯就是圣言,并来自圣言,主在圣言中与人说话,就像祂在两基路伯中间与摩西并亚伦说话一样。
既然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通过这些方法实现,那么很明显,凡知道或熟悉它们,并照之生活,不仅出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出于神性律法生活的人,都会得救;每一个拥有自己宗教信仰的人,无论他是基督徒,伊斯兰教徒,还是外邦人或异教徒,都是如此。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出于宗教动机活出这些真理的人,即便在世上对主或圣言一无所知,就其灵而言,他仍处于这种状态:他渴望变得智慧。因此,死后他被天使教导,承认主,并照着他的情感接受真理,成为天使。凡这样的人都像小时候死去的人,因为他被主引导,并被天使教育。那些因无知,因生在这样或那样的国家而对敬拜一无所知的人,死后都会像小孩子一样接受教导,并照着他们文明道德的生活而获得拯救的方法。我见过这样的人,起初他们看上去不像人;但后来,我看见他们像人一样,听见他们按照十诫理智地说话。教导这样的人是至内在的天使喜乐。由此清楚可知,主规定,每个人都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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