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2

112.第三个记事:

112.第三个记事:

天亮后不久,我醒来一次,走进家门前的花园,看到太阳在他的荣耀中升起,他周围有一个光环,起初很微弱,但后来变得更清晰,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它的边缘下面有一片升起的云,这云因太阳的光线而像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这让我想起了上古之人的寓言,这寓言用银翅膀、金脸庞或嘴里含金来描绘黎明女神欧若拉。当我的心智沉浸在这些沉思的快乐中时,我进入灵里,听见一些灵人在交谈,他们说:“但愿我们可以与那个将纠纷的苹果扔到教会领袖中间的创新者谈一谈;许多平信徒都冲向这个苹果,把它捡起来,放在我们眼前让我们看。”他们所说的苹果是指那本名为《新教会教义纲要》的小著。他们说:“这无疑是一本分裂的著作,是以前没有人想到的。”然后,我听见其中一个人惊呼:“分裂者?这是异端!”但他身边的一些人反驳说:“安静!住嘴!这不是异端。它从圣言中引用了大量经文;我们的新信徒都会关注并支持这些经文的,我们所说的新信徒是指平信徒。”

听到这些话,我因在灵里,于是就上前说:“我在这里,有什么问题吗?”他们当中有一个人,一个德国人,如我后来所了解到的,一个萨克森人,立刻以权威的语气说:“你怎敢颠覆基督教界多个世纪以来建立的敬拜?这种敬拜建立在以下教导上:父神要作为宇宙的创造者被呼求,祂的儿子作为中保被呼求,而圣灵作为运作者被呼求。此外,你剥夺了第一位和最后一位神的人格,尽管主自己说:‘你们祷告时,要这样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因此,我们不是被吩咐要呼求父神吗?”这些话说完,一片寂静,所有支持发言者的人都站立,就像勇敢的海兵站在战舰上一样,他们准备在看到敌人的舰队时大喊:“现在让我们战斗吧;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然后我起身发言,说:“你们中间谁不知道神从天上降下来,成了人呢?因为经上记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此外,你们中间谁不知道(这时,我看着福音派信徒,那个刚才向我说话的独裁者就在他们中间),在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呢?”会众对此一片哗然;因此,我说:“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一点吗?这符合你们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信仰告白的教义,在那里,这一点是肯定的,是得到充分证实的。”然后,这个独裁者转向会众,问他们是否知道这一点。他们回答说:“我们很少研究这本书关于基督位格的内容,但我们花了大量精力研究了唯信称义。然而,如果这本书是这么写的,我们就同意。”于是,其中一个人想起来了,说:“书上是这么写的;此外,它说,基督的人性被提升到神性威严及其一切属性;还说,就人性而言,基督坐在父的右手边。”

当听到这话时,他们沉默了。由于这是无可争议的,所以我再次发言说:“既然如此,那么父不就是子,子不就是父吗?”然而,这句话让他们感觉刺耳,于是我继续说:“你们要听从主的话。如果你们以前没有听从,那么现在就听从它们。祂说:‘我与父为一;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在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为一,因而他们是一个位格吗?如果你们信《亚他那修信经》,而那里说了几乎同样的话,那么这难道不是你们的信仰吗?然而,从刚才所引用的经文中只取主说的这一句话:‘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这句话还能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在说父的神性属于子的人性,子的人性属于父的神性,因此在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因而他们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

“同样,每个人都可以这样说自己的灵魂和身体,即:‘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你;我们在位格和生命上都为一。’原因在于,灵魂在这个人里面,就在他的整个和每一部分里面,因为灵魂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这一切清楚表明,父的神性就是子的灵魂,子的人身就是父的身体。儿子的灵魂不是来自父亲吗?儿子的身体不是来自母亲吗?我们所说的父的神性,是指父自己,因为祂与祂的神性是同一个;这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至高者的能力荫庇你,圣灵要临到你身上;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就在刚才,主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独生子’。但你们只把祂称为马利亚的儿子,从而摧毁了祂的神性观念;然而,摧毁这种观念的,只是神职人员当中学识渊博的人,和平信徒当中的学者,因为当这些人把自己的思维提升到属于身体的感官事物之上时,他们就关注自己名声的荣耀;这不仅遮蔽带来神荣耀的光,还熄灭这光。

“让我们回到主祷文,那里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你们这些在场的人将这些话理解为只在其神性中的父;而我却理解为在其人身中的父。此外,这人身就是父的名;因为主说:‘父啊,荣耀你的名’,也就是说,荣耀祂的人身;当这一切成就时,神的国就降临了。这篇主祷文现今被吩咐的原因是很明显的,即:为的是可以藉着祂的人身接近父神。主也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在先知书祂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勇士、永在的父。’在别的地方又说:‘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为我们的救赎主。’此外,在其它许多地方,主我们的救主被称为耶和华。这才是对主祷文中的这些话的正确解释。”

说完这些话,我看着他们,注意到他们脸上的表情随着他们心智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有的赞同我并看向我,有的不赞同,并转身离开。这时,我看见右边有一片乳白色的云,左边有一片乌云;在每种云下面都像是有一场雨降下。乌云下面像是有深秋之雨,而乳白色的云下面像是有早春的露水。然后,突然间,我从灵里进入了身体,因而从灵界回到了自然界。


诠释启示录 #1009

1009.“叫他们见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衣被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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