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2

112.记事三:

112.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黎明时分醒来,便来到房前的花园中,观看日出的辉煌。只见有光环围绕太阳,起初很模糊,后来则无比清晰,并且金光闪闪。光环边缘下面有升起的云朵,这云朵因太阳的光芒而闪耀如红宝石。这让我想起上古之人的寓言,这寓言以银翅膀、金面容来描绘曙光。当我的心思沉浸在这些冥想的快乐里时,我进到灵里,听见有些灵人彼此交谈,他们说:“我们可以找那位将纷争的苹果扔到教会领袖当中的革新者谈一谈;很多平信徒追着这个苹果,还把它拾起来,拿到我们面前。”他们所说的苹果是指那本名为《新教会教义概论》的小册子。他们说:“这定是前人从未思想过的新教义,旨在分裂教会。”然后,我听见其中一位大声说:“的确是分裂,这是异端!”但他旁边一些人说:“嘘!管住你的舌头!它不是异端。作者从圣言引用了大量说法,我们那些刚刚接受宗教信仰的人,也就是所谓的平信徒,都注意并赞同这些说法。”
听到这里,我因在灵里,于是就上前说:“我在这里,有什么问题吗?”其中有一位德国人(后来我听说他是萨克森人),立刻用命令的口气说:“你怎敢颠覆基督教界已建立如此多世纪的敬拜?我们不是要将父神当成宇宙的创造者,将祂的儿子当成中保,将圣灵当成作工者来呼求吗?你正在排除来自三位格的三一体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神,尽管主自己说:‘你们祷告时,要这样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愿您的国降临。’这不是教导我们要呼求父神吗?”说完一阵沉默。他的所有支持者就象战舰上看见敌军的勇武水兵那样站着,预备大声叫喊:“让我们战斗吧,胜利必属于我们!”
于是,我起身发言,说:“你们当中有谁不知道神从天上降下来,并成为肉身。”然后,我观察那些新教徒,而刚才向我说话的那位发号施令者就在他们当中。我说:“你们当中有谁不知道在童女玛利亚所生的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会众闻言一阵喧哗,我又说:“难道你们不知道这一点?这符合你们所认可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协和信条》,这一点在那里得到确认和充分证实。”然后,那位发号施令者转向会众,问他们是否清楚这一点。他们回答:“我们几乎没注意到这本书针对基督位格说了些什么,不过,我们在唯信称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若书中真是这么写的,我们也认同。”这时,其中一位想起来了,说:“书上的确是这么说的,它还进一步说,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的威荣,及其一切属性;而且就人性而言,基督坐在父的右手边。”
他们闻言陷入沉默。由于这是无可争议的,所以我再次发言,说:“既然如此,父不就是子,子不就是父吗?”然而,这句话刺到了他们的耳朵,于是,我继续说:“听听主是怎么说的,如果你们以前没注意,那现在请留心听:‘我与父为一;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他们是一个位格吗?这难道不是你们的信仰?因为你们所信的亚他那修信经里面几乎有同样的话。关于主,我刚才所引用的经文中有这样一句:‘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父的神性属于子的人性,子的人性属于父的神性,因此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因而他们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吗?
人人都能把这些话用到自己的灵魂与身体上,也就是说,凡我的都是你的,凡你的也都是我的;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你;我们在位格中为一,拥有一个生命。原因在于,灵魂就在这个人里面,充满他的整个和每一部分,因为灵魂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这二者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关系。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父的神性就是子的灵魂,子的人身就是父的身体。儿子的灵魂若非来自其父,还能来自哪里?儿子的身体若非来自其母,又能来自哪里?我们说父的神性,其实是指父自己,因为祂与祂的神性是同一个。这神性也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所说的话证实了这一真理,即‘至高者的能荫庇你,圣灵要临到你身上;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就在刚才,主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别的地方被称为‘独生子’。但你们若称祂为玛利亚的儿子,就会摧毁其神性的观念;然而,只有饱学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信徒才会摧毁这种观念。因为当这些人将其思维提升至属于其身体的感官事物之上时,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名望荣耀;这不仅会投下阴影,还会熄灭光,而神的荣耀只能通过这光才能进入。
让我们回到主祷文,主祷文里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您的名为圣,愿您的国降临。’你们这些在场的人将这些话理解为父唯独在祂的神性中,而我却理解为父在祂的人身中。而且这人身就是父的名;因为主说:‘父啊,荣耀你的名’,也就是说,荣耀祂的人性;当这一切成就时,神的国就到来了。如今,我们被教导要这样祷告,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即为了让我们可以通过祂的人性靠近父神。主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在先知书:‘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神、勇士、永恒的父’;还有,‘耶和华阿,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此外,在很多其它地方,主,我们的救主被称为耶和华。这才是对主祷文中这些话的正确解读。”
说完这番话,我看着他们,发现他们的表情随着其心态的变化而变化。有的赞同我并注视我,有的则不赞同,并将脸扭过去。这时,我看见右边有白云,左边有乌云,两种云都看似有阵雨落下。从乌云降下的雨如同深秋之雨;而从白云降下的雨则如同早春滴落的露水。忽然间,我从灵里进入肉身,因而从灵界回到尘世。

揭秘启示录 #529

529.启11:19

529.启11:19.“于是神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表新天堂,主在新天堂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并且那里的人照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由此实现结合。“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还表示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割开(参看191节);不过,此处“神的殿”表示主以其神性人身而在天使所在的天堂,因为经上说的是“神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表示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二者,即神性人身与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今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投入地狱后就已经被看到了(528节)。这柜之所以被称为“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下面会看到这一点。
不过,有必要先说一下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证是恶呢?若不知道这些事,若不立法防范这些罪恶,人类必灭亡;因为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连这些事是恶都不知道?所以,有人或许觉得奇怪,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还用自己的手指头来刻写?但请听:耶和华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颁布,并用手指头来刻写这些法律是要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的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法律就成为宗教律法。由此明显可知,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也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要为祂的缘故行出来,也是为了人的缘故,好叫人可以得救。
由于这些法律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所建立教会的最初果实,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由此被赐下,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致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5:22-26);耶和华降临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成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11,15);山的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这些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上6:2;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之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由于这些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可进到幔子里面,也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因着主在约柜中这些律法里面的临在和能力,约旦河水被截断,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4:5-20);抬着约柜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殿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4);以革仑和伯示麦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律法刻写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这两块石版而被称为“约柜”,这些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19, 21;以及其它地方)。
这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结合而订立的。故经上论到主说:
祂要作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8)
并且祂被称为:
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
祂的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
所以,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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