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第二个记事: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为他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也能出于外在思维,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源头。但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在那里,他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否则,他的声音会刺耳,并伤害耳朵。然而,他能保持沉默,不泄露其心智的思维,或说不透露自己的想法。因此,当一个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不让自己引起注意,保持沉默。
有一次,在灵人界有一个大型集会,大量灵人一起谈论这个话题。有些人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每当他们与善人交往时,只能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是相当困难的。在会众中间的,是新教徒和他们的一些神职人员,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和他们的修道士。神职人员和修道士首先发言,说:“这并非难事;人为什么不说出他的想法呢?或说人有必要不按他所想的去说吗?即便他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个神职人员说:“谁会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让我们试试他们。”于是,他们要求那些确认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人出于自己的思维说出“一位神”的话;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和撅起自己的嘴巴,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不能发出任何话语,只能发出符合他们思维的话语,这些话都是关于三个位格的,因而是关于三位神的。
接下来,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但他们不能;尽管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诧异,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是,他们为了儿子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自己祷告;而“耶稣”是指救主。
然后,他们被要求出于他们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一些平信徒却能做到;因此,这一事实就成了严肃讨论的主题。
(1)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将管理一切肉体的权柄都赐给了子。(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要求记住,根据这些经文,就其神性和人身而言,基督是天地之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不能。他们说,尽管他们基于这些经文在理解力上对神性人身拥有某种想法或观念,但他们仍没有对它的承认,因此不能说出这个词。
(2)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这些经文表明,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那里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其它许多地方被称为“神的儿子”,以及“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留这一点,以及这一事实,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就像父是神一样,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即更内在的思维,只允许那些与内在思维和谐一致的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我们由此发觉,我们现在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我们的思维。”
(3)因此,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以及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留这一点,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由于这种思维没有植根于对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将嘴唇扭成褶皱,直到生气,努力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来,却没有成功。这是因为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的言语构成一体;哪里没有这些观念,哪里就没有这些话语;因为在说话时,观念就变成话语,或说以话语来表达。
(4)下面这些话来自基督教界或基督教会普遍接受的教义,被读给他们:“在主里面,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为一位格,如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一样合一。”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已被教议会会承认。他们被告知:“由此你们肯定可以从承认主的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中获得某种观念,这与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教会教义是一致的;此外,灵魂是人的本质本身,或真正的本质,身体是这本质的形式;本质和形式就像存在和出现,或原因和结果一样构成一体。”他们接受了这个观念,由此试图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不能;因为他们对主之人身的更内在的观念逐出并抹去了这个他们所说的新的“补充”观念。
(5)于是,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以及来自保罗书信的经文: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要求根据这些话的主旨来思考,即:神,也就是圣言,成了人,祂是真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他们照做了,但仅在外在思维中如此行;因此,由于内在思维的抵触,他们不能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他们坦言:“我们无法对神性人身形成任何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视为风或以太。”
(6)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由于在场的有一些英国神职人员,所以出自他们领受圣餐时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他们被要求:“如果现在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性是神性,那么请出于思维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不能,他们深受这个观念影响,即:神性不能是人性,人性也不能是神性,主的神性来自从永恒出生的儿子的神性,而祂的人性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性。他们被问道:“你们怎么能这样想呢?一个理性心智能想象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个儿子吗?”
(7)然后,询问者转向福音派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在基督里,神子与人子是一个位格;甚至就其人性而言,祂也是全能和全在的,并且就其人性而言,祂坐在父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一切,充满一切,与我们同在,居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而且敬拜也没有区别,因为不可感知的神性通过可感知的人性被敬拜;在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问:“真的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马上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因此,我们不能说‘神性人身’这个词。”然后一个接着一个说:“我们读过它,甚至写过;然而,当我们在脑海里思想它时,它只是一个词而言,我们对它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8)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也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基督完全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在它们的每一个部分中;当你们展示并携带圣体时,你们也把祂当作至圣的神来敬拜;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天主之母’(Deipara),即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生了神性人身。”然后,他们努力说出这个词,但却不能,因为他们想到的是对基督的身体和血的物质观念,以及这一信仰:主的人性与神性是分离的,并且对教皇来说,实际上是分离的,因为只有基督的人性权柄,而不是祂的神性权柄被转移给了教皇。然后,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把圣母马利亚,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视为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上前说:“根据我现在所持有的,思维观念,我能说神性人身,但我更容易说神圣的教皇是神性人身,而不是说基督是神性人身。”然而,其他一些天主教徒把他拉回来,说:“你真不要脸!”
此后,只见天开了,像小火焰一样的舌头降下来,落在一些人身上;然后,他们赞美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观吧,相信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一个人,然后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从主那里,你们就能说耶稣这个名,也能说神性人身。”
458a.“手拿棕榈枝”表示他们处于与这些真理一致的生活良善。这从“棕榈枝”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棕榈枝(即棕树)”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手”是指力量,因而是指人里面的一切能力(对此,参看AE 72, 79节)。因此,“手拿棕榈枝”表示真理之良善在他们里面,或他们处于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当被任何人所拥有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为真理通过照之的生活变成良善;在此之前,真理在任何人里面都不是良善。因为当真理只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时,它不是良善;但当它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就变成良善;事实上,正是意愿把真理变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称之为良善,凡他所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人的内层意愿,也就是他灵的意愿,就是他爱的容器,因为凡一个人从他的灵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凡他由此所意愿的,他都会实行;因此,属于他意愿的真理也属于他的爱,凡属于他爱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这清楚表明,良善如何在人里面通过真理形成,在人里面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是生活的良善。人们以为思维的良善也是存在的,尽管它不属于意愿,因为人能思考这个或那个是良善;然而,这不是良善,而是真理。思考良善,或思考有诸如像良善那样的事物存在,是真理;知道、从而思考一个事物是良善,被视为真理;但当在思维中的这真理被如此热爱,以至于被意愿,并出于被意愿而被实行时,它便因属于爱而变成良善。
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相信教会的本质,因而得救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唯信,因为他们只是思考并得出结论,事实就是这样,或说这只是他们的思维和结论。但他们被告知,只是思考,并出于思考相信仁爱使人得救,却不相应地去意愿和行动,就等于相信唯信得救;因此,他们被弃绝了。这清楚表明,只是思考良善,却不意愿并实行它,并不构成任何人里面的良善。如果一个人认识真理和良善本身,或说获得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只出于思维为它们作见证,却没有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赋予它们生命,情况也是这样。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当真的在任何人里面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这就是他们“手拿棕榈枝”所表示的。
由于“棕榈枝(即棕树)”表示属灵良善,所以除了其它东西外,所罗门建造的殿的墙上还雕刻着棕树,如列王纪上所描述的:
所罗门在房屋周围的墙上,内外都雕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之花的刻像。在两门上也是如此。(列王纪上6:29, 32)
“房屋的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终端,也就是从内层事物发出来的结果,“门”表示进入天堂和教会的入口;它们上面的“基路伯”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第二层天堂的良善;“花”表示属灵-属世良善,也就是最低层天堂的良善;因此,这三者表示在其秩序中的三层天堂的良善。但在至高意义上,“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Divine Providence),也表示保护或守卫;“棕树”表示主的神性智慧;“花”表示祂的神性聪明。因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作为圣治(Divine Providence)被接受,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作为神性智慧被接受,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作为神性聪明被接受。
在以西结书,新殿里的“基路伯和棕树”具有相同的含义:
新殿里有被雕刻的基路伯和棕树,一个基路伯与一个基路伯之间就有一棵棕树;基路伯有两张脸;从地至门以上,墙和门上都雕刻着基路伯和棕树。(以西结书41:18–20, 25–26)
“新殿”在此表示当主降世时,主所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为对新城、新殿和新地的这段描述表示一个新教会、因而一个新天堂的一切事物,这些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
458b.由于“住棚节”表示良善通过真理的植入,所以经上吩咐:
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大树枝和溪边的柳树;在耶和华面前欢乐七日。(利未记23:39–40)
“美好树上的果子”表示属天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茂密树的大树枝”表示科学真理及其良善,“溪边的柳树”表示属世人的最低真理和良善,它们属于外在感官事物;因此,这四者表示人里面在其秩序中、从初至末的一切良善和真理。
由于“棕树”表示属灵良善,而内心的一切喜乐都来自属灵良善,因属灵良善就是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本身或爱,所以在古代,人们通过手拿棕榈枝来证明他们内心的喜乐,也证明他们出于良善行事。这就是以下情况的含义:
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13)
在以下经文中,“棕树”也表示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诗篇: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房屋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 12–13)
“义人”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义人”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圣人或圣者”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此,经上论到“义人”说“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因为“义人要发旺如棕树”表示良善在他身上的结实,“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表示真理的增多;“棕树”表示属灵良善,“香柏树”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黎巴嫩”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所栽于的“耶和华的房屋”和发旺所在的“院”表示天堂和教会,“耶和华的房屋”表示内在教会,“院”表示外在教会;栽发生在人的内层,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所居之处,发旺则发生在人的外层,就是生活良善所居之处。
约珥书:
葡萄树枯干,无花果树衰残;石榴树,及棕树、苹果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枯干;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约珥书1:12)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荒凉,因而内心的一切喜乐,也就是一切属灵喜乐的荒凉。因为“葡萄树”表示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无花果树”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和真理,“石榴树”表示感官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棕树”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内心喜乐,“苹果”表示来自源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内心喜乐;“枯干的田野的树木”表示对良善的感知和对真理的认知或真理的知识不复存在;由于“棕树”和“苹果树”表示属灵喜乐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喜乐,所以经上补充说:“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在圣言中,“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喜乐”表示属灵的喜乐,这喜乐只能通过真理从良善存在。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不是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棕树、苹果树和田野的树木?这些树枯干、衰残,与圣言或教会有什么关系呢?
耶利米书:
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他用银、金妆饰它,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耶利米书10:3–5)
这些话描述了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就是来自自我的良善;但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良善,而是主要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这快乐被感觉为良善。“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描述了人在自己里面如此形成这快乐,以至于赋予它良善的表象,并说服自己相信它就是良善;“木头”表示良善,在此表示具有这种品质的良善;“森林”表示属世层,在此表示与属灵层分离的属世层;“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表示来自自我和自我聪明的东西;“他用银、金妆饰它”描述了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对它的确认,这些真理和良善由此被歪曲,“银”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金”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描述了通过来自自我的确认把这些连贯起来;“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表示它由此看上去就像通过真理形成的良善。
摩西五经:
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出埃及记15:27; 民数记33:9)
这段历史也包含灵义,因为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历史或历史部分中。此处“他们到了以琳”表示一种光照和情感、因而试探之后的安慰的状态;“十二股水泉”表示那时他们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七十棵棕树”表示他们同样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之良善;“他们就在水边安营”表示试探之后,通过良善对真理的安排。对这段经文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366–8370节)。
由于“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所以那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一切地名和城名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事物;“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主在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中说,他正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路加福音10:30);这表示通过真理往良善那里去;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的真理,“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他向被强盗打伤的那个人施行了这良善。
再者,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
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正在站着,手里拿着拔出来的剑,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就照做了。(约书亚记5:13, 15)
因此,当以色列人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从而夺取耶利哥时,他们把在那里找到的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放在耶和华的库房中(约书亚记6:24)。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为何耶利哥被称为“棕树城”。
此外,在灵界,大量棕树出现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的天使所在的乐园中;从这个事实也清楚看出,“棕树”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生命和情感、因而与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