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1

111.记事二:

111.记事二:
在尘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也就是说,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他能同时通过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通过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说话,他的言谈甚至能与内在思维完全相反;这就是虚伪、奉承和伪善的源头。不过,在灵界,人们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就会刺耳、损害耳朵。然而,他能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呆着。
有一次,众多灵人在灵人界汇集,一起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对于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观念的人来说,当与善人混在一起时,他们很难做到只照自己所想的来发言。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教会的人,其中有很多神职人员,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及其修道士。 这些神职人员和修道士先发言,他们说:“这并非难事,让人只照自己所想的去发言有何必要?即使偶尔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我们来试试他们。”于是,他们要求那些认定神是三位格的三一体之人思想并说出“一位神”,结果他们无法做到。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说不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不相符的话来,这些话都是关于三个位格的,因而是关于三位神的。
他们又要求那些确信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叫出“耶稣”之名,他们却说不出来,尽管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万分惊讶,忙问为什么。他们发现原因在于这一事实,即他们为了儿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耶稣”就是救主。
然后,他们被要求思想主的人性,并说出“神性人”这个词。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其中一些平信徒却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辩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要求通过这些经文牢记,基督就其神性和人性而言,就是天地之神,与此同时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尽管他们根据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保留了某些想法,但他们仍旧无法承认这一点,因此无法将其带入言谈中。
然后,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这些经文证明,主就其人性而言,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那里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很多其它经文中被称为“神的儿子”,以及“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就象祂的父是神一样,然后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做不到,因为我们属灵的思维,即内在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结果,他们说,他们发觉他们不可以象在世时那样将其思维分开。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们被要求将这一点牢记在心,然后说出神性人这个词。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主甚至就其人性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说出这句话来,却没有成功。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而言,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言语合为一体;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变成话语。
然后,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下列内容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这个信条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已得到公会的认可。然后,他们被告知:“这个信条至少能使你们获得某种观念,并承认主的人性就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可是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而且,灵魂是人的本质,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就象存在与彰显,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构成一体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并凭它试图说出“神性人”,但依旧做不到。因为他们头脑当中有关主之人性的根深蒂固的观念排斥并逐出这一新的外来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
此后,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还有: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要求作相应的思考,也就是说,思想神,也就是道,成为人,祂是真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他们照做了,但仅止于外在思维;因此,由于内在思维的抵触,他们说不出神性人这个词;他们坦言:“我们对神性人无法形成任何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视为风或以太。”
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曾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由于在场的还有一些英国神职人员,故出自圣餐仪式中的告诫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当我们从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他们被告知:“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性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说‘神性人’这个词,并在思想中承认这一点。”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刻在他们脑海里,即神性不可能是人性,人性也不可能是神性,并且主的神性来自从永恒所生儿子的神性,而祂的人性与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被问道:“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想象神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吗?”
接着,他们转向福音派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与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位;甚至祂就其人性的性质而言,就是全能和全在,并且就那性质而言,坐在父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下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里面作工;崇拜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性被敬拜;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里,他们说:“会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很快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无法说出神性人这个词。”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发自内心深思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因为你们相信,基督完全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在它们的每一部分中;并且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至圣的神;还因为你们称玛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然后,他们想说出这个词,但却不能,因为这时,关于基督身体和血的物质观念溜了进来,还溜进这样的信仰,即主的人性与神性是分离的,并且在教皇里面的确是如此分离的,因为只有人性权力而非神性权力被转给他,故他们无法说出这个词。这时,一位修道士起来说,当提及至圣的圣母玛利亚,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时,他能想象一个神性人。另一个修道士上前说:“根据我现在所持的观念,我能说神性人,不过是针对教皇的神圣性,而非基督的。”但这时,其中一些天主教徒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就看到如同小火焰的舌头降落到一些人身上;然后,他们颂赞主的神性人,说:“抛弃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联结,并且靠着主你们也能说出耶稣之名,说出神性人这个词。”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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