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0

110.对此,我补充

110.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我曾看见夜空中有一道奇怪的光,或一团周围发出灿烂光芒的游荡的火慢慢落到地上。这是一颗流星,通常被称为龙。我注意到它坠落的地方;但在日出前的黎明时分,它却消失了,就像一切奇怪的光都在夜里消失一样。黎明后,我去了我在夜里看到它坠落的地方,看哪,地上有硫磺、铁屑和粘土的混合物。突然,有两个帐棚出现了,一个直接在这个地方之上,另一个在朝南的一旁。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灵人像闪电一样从天上掉下来,被扔进了在流星坠落的那个地方正上方的帐棚里。那时,我自己就站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棚里,并因站在门口,所以看见那个灵人站在另一个帐棚的门口。因此,我问他为什么如此从天上掉下来;他回答说,他被米迦勒的使者当作龙的使者扔下来,因为他说了说他在世上所确认的信仰;例如,圣父神与圣子神是两个,不是一个。如今在天堂,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凡与此相矛盾的,就像他们鼻孔里的刺鼻气味,或像刺穿他们耳朵的锥子,给他们造成极大的干扰和痛苦。因此,凡如此反驳,或持相反意见的人都被命令离开;他若不肯离开,就会一头栽下去。

听到这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像他们那样相信呢?”他回答说,离世后,除了通过确认铭刻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外,没有人能相信任何东西;这种东西固定在他里面,无法根除,尤其与神有关的东西;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他的神观而拥有自己的位置。我进一步问他,他通过什么方式来确认父与子为二的观念。他说:“根据圣言中的说法,子向父祷告,不仅在十字架受难之前,还在十字架受难期间如此祷告;而且祂在父面前谦卑自己。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在人里面为一一样呢?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而实际上,这另一个人就是他自己呢?没有人会这样做,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此外,在我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都独为一,并被定义为自我持续存在的。”

听到这话,我回答说:“从你所说的话中,我发觉你根本不知道父神和儿子如何为一;你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就确认了教会仍在持守的关于神的虚假。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吗?除非从父神那里,否则祂从哪里拥有这个灵魂呢?这一点的真实性从福音书的圣言中非常明显地看出来。那么,那被称为子的,不就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吗?母亲不能孕育灵魂,因为这将完全违反每个人照之出生的秩序。父神也不能从祂自己那里植入一个灵魂,然后从中退出,如世上的每个父亲所行的那样,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是不可分割的,故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起草《亚他那修信经》的人远远地看到这一点,因此在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后,仍宣称,在基督里,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不是二,而是一,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一样。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一点符合创造时建立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每个人都必须照着这个秩序朝与神结合的方向前进。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照着秩序的律法,即神的诫命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与人结合,并把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当主还是个婴儿时,祂不是与其它婴儿一样吗?当主是个孩童时,祂不是与其他孩童一样吗?我们不是读到,祂在智慧和恩典上增长,后来求父荣耀祂的名,即荣耀祂的人身吗?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合一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祂的倒空状态,即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在创造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人在何等程度上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理解力,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的理解力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仰;他在何等程度上通过仁爱的作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的意愿适合接受来自神的爱,就像当一个工匠切割钻石时,他使这颗钻石适合接收并反射灿烂的光芒一样,等等。一个人通过照神序生活而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秩序的律法就是神的一切诫命。主成全了这些诫命,直到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一切丰盛神性的容器或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只是被动的;人只有通过来自神的生命的流注才是主动的;因为正是由于来自神的这种持续不断的流注,人才觉得他好像凭自己行动,或是主动的。正是由于这个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被赋予他,是为了他可以预备自己接受主,从而与祂结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相互的;当人出于自己的自由行动,却又出于信仰而将其一切活动都归于主时,这种结合就变成相互的。”

接着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为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不过,我担心你心里承认的是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不都是从心智的思维中发出的吗?由此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嘴上承认神为一,会将‘有三位’的思维从心智中逐出;而另一方面,心智的思维会将承认‘神为一’从嘴上逐出;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除了没有神外,还能是什么呢?当脑海里持守有三位的观念时,由于思维和言语之间没有中间观念的空间,所以心智对神得出的结论是,自然就是神,对主得出的结论是,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所有天堂天使都厌恶这两种观念,如同厌恶可怕、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些话,这个灵人被送入了(启示录9:2等提到的)深渊或无底坑,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

第二天,当我看向那个地方时,我看到的不是帐棚,而是两个人形雕像,这两个雕像是由硫磺、铁和粘土混合而成的地面尘土制成的。一个雕像似乎左手拿着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紧身胸衣用一条镶有宝石的斜肩带固定,长袍从后面飘向另一个雕像。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效果。然后,有一个声音从龙的某个灵人那里发出,说:“这个雕像代表我们作为女王的信仰,而它后面的那个雕像则代表作为她女仆的仁爱。”这后者同样是由尘土的混合物制成的,被竖立在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小心,别靠得太近,以免碰到长袍。”突然,一阵雨从天上降下来,将这两个由硫磺、铁和粘土的混合物制成的雕像完全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就像当水倒在这些成分的混合物上时所发生的那样;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产生的火而燃烧起来,化为一堆堆灰烬,后来伫立在地面上,就像坟堆。


诠释启示录 #948

948.启15:5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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