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0

110. 对此,补充

110. 对此,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有一次我看见一颗流星伴随一道光坠落地上,这是俗称为龙的流星。我发现了它坠落的地方,但在破晓之时,它却在黎明中消失了,这是流星常见的情形。拂晓过后,我来到夜间所看到的流星坠落的坑,发现这片土地全是硫磺、铁屑和黏土的混合物。这时,有两个帐篷突然出现在那里,一个就在这坑的正上方,另一个在这一个一侧朝南的方向。然后,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个灵人像一道闪电那样从天上坠落,刚好落在流星所坠的那个坑正上方的帐篷中,而我就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篷里,站在帐篷门口,并看见那灵人也站在帐篷门口。于是,我便问他为何如此从天上坠落。他回答,他被米迦勒的众天使当作龙的使者被扔下来。“因为”,他说,“我发表了在世时所形成的有关信的一些看法。其中之一就是,我认为父神与子神是二,而非一。因为在天堂,如今人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如同灵魂与身体是一。凡有违此信仰的任何说法,就好像使他们鼻孔发痒,或锥子刺入他们的耳朵,致使他们烦乱和痛苦。所以,凡与他们相矛盾的,就被命令离开,若迟迟不肯离去,就会被扔下来。
听到这番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按他们说的去信呢?”他回答,离世后,没人会相信与以前通过确认刻在自己头脑中的东西不同的任何事物。这些信念已扎根在它里面,以致无法被撕下来。关于神的信念尤其如此,因为人对神的观念决定了他在天堂的位置。我又问他找到哪些证据证明父与子是二。他说:“圣言里的经文,经上声称子向父祷告,不仅在上十字架前祷告,而且在十字架上也祷告;并且子在父面前谦卑自己。那么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若是另外一个自己,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或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没人会有这样的行为,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另外,在我的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独自为一,并被定义为是自我维持存在者。”
听到他这样说,我回答:“根据你刚才说的话,我发现你完全不知道父神和子神如何为一。由于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你接受了仍流行在教会中的关于神的错误观点。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祂的灵魂若非来自父神,又从何而来?这在福音书中有大量论述。那被称为子的,若不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玛利亚出生的人身,又会是什么?母亲无法孕育灵魂,这与人类出生所遵循的秩序完全相反。父神也不可能象世间的父亲那样从自己植入灵魂后就退出,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不可分割,故必是神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在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拟定亚他那修信经的人也远远瞥见这一点,故将神性分裂为三个位格后,他们仍声称,在基督里面,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为一,而非二,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符合创世时的所建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是每个人朝与神的结合发展所必须遵循的。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符合秩序法则,也就是神的诫命的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会与人结合,并将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以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主还是婴孩时,岂不就象其他婴孩?主是个少年人时,岂不象其他少年?我们不是读到,祂的智慧和恩典一同增长,并且后来,祂求父荣耀祂的名,即祂的人性?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融为一体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其倒空状态,也就是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自创世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也就是说,规定就是:人越凭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觉知,就越使其觉知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越凭仁爱的行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越使其意愿能接受来自神的爱。正如工匠在切割钻石时,会使钻石适合接受并放出光芒等等。一个人预备自己接受神,通过符合神序的生活与祂结合;秩序法则便是神的所有诫命。主应验这些诫命,直至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神性一切丰盛的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也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心的是,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纯粹是被动的;凭着从神而来的生命流注,人也会具有主动性。从神而来的这种持续流注使人觉得他好象凭自己具有主动性。正是由于这一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赋予人自由意志是为了他能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而结合若不是相互的,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行动,却通过信的引导而将其一切活动归于主时,这种相互结合才得以实现。”
说完这番话,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是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恐怕你的内心深处根本不相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岂不是从脑子里的想法发出的吗?那么,口头上承认神的一体性绝不能逐出脑子里三位神的观念;另一方面,脑子里的这种想法绝不能逐出口头上对祂是一的承认。由此除了导致没有神外,还能有什么结果?从思维到口唇,再反过来从口唇到思维的整个间隔岂不就这样变成真空?那么,除了自然就是神外,心智对于神还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除了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外,对于主又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天堂的所有天使都远离这两种观念,如同远离恐怖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一切,那灵人就被送入了无底坑(启示录9:2等节有所论及),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其信的奥秘。
第二天,我向那个坑望去,只见两个人形雕像取代了帐篷,这雕像由混合了硫磺、铁粉和黏土的泥土制成。一个雕像看似左手持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它的胸衣斜系着一条用宝石装饰的腰带,长袍从后面向另一个雕像飘出。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龙的一个追随者那里传来,说:“这尊雕像代表我们如同女王的信,而它后面那一尊则代表如同她女佣的仁。”这后一个雕像同样由泥土混合制成,被置于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当心 ,别靠得太近,以免触到长袍。”这时,突然从天上来了一阵雨,将这两个由硫磺、铁粉和黏土混合制成的雕像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如同当水浇上去时,这些成分的混合物所发生的情形。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着了火而燃烧起来,然后坍塌并化成一堆堆的,后来则伫立在地面上,如同坟茔。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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