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0

110.对此,我补充

110.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我曾看见夜空中有一道奇怪的光,或一团周围发出灿烂光芒的游荡的火慢慢落到地上。这是一颗流星,通常被称为龙。我注意到它坠落的地方;但在日出前的黎明时分,它却消失了,就像一切奇怪的光都在夜里消失一样。黎明后,我去了我在夜里看到它坠落的地方,看哪,地上有硫磺、铁屑和粘土的混合物。突然,有两个帐棚出现了,一个直接在这个地方之上,另一个在朝南的一旁。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灵人像闪电一样从天上掉下来,被扔进了在流星坠落的那个地方正上方的帐棚里。那时,我自己就站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棚里,并因站在门口,所以看见那个灵人站在另一个帐棚的门口。因此,我问他为什么如此从天上掉下来;他回答说,他被米迦勒的使者当作龙的使者扔下来,因为他说了说他在世上所确认的信仰;例如,圣父神与圣子神是两个,不是一个。如今在天堂,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凡与此相矛盾的,就像他们鼻孔里的刺鼻气味,或像刺穿他们耳朵的锥子,给他们造成极大的干扰和痛苦。因此,凡如此反驳,或持相反意见的人都被命令离开;他若不肯离开,就会一头栽下去。

听到这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像他们那样相信呢?”他回答说,离世后,除了通过确认铭刻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外,没有人能相信任何东西;这种东西固定在他里面,无法根除,尤其与神有关的东西;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他的神观而拥有自己的位置。我进一步问他,他通过什么方式来确认父与子为二的观念。他说:“根据圣言中的说法,子向父祷告,不仅在十字架受难之前,还在十字架受难期间如此祷告;而且祂在父面前谦卑自己。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在人里面为一一样呢?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而实际上,这另一个人就是他自己呢?没有人会这样做,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此外,在我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都独为一,并被定义为自我持续存在的。”

听到这话,我回答说:“从你所说的话中,我发觉你根本不知道父神和儿子如何为一;你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就确认了教会仍在持守的关于神的虚假。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吗?除非从父神那里,否则祂从哪里拥有这个灵魂呢?这一点的真实性从福音书的圣言中非常明显地看出来。那么,那被称为子的,不就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吗?母亲不能孕育灵魂,因为这将完全违反每个人照之出生的秩序。父神也不能从祂自己那里植入一个灵魂,然后从中退出,如世上的每个父亲所行的那样,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是不可分割的,故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起草《亚他那修信经》的人远远地看到这一点,因此在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后,仍宣称,在基督里,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不是二,而是一,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一样。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一点符合创造时建立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每个人都必须照着这个秩序朝与神结合的方向前进。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照着秩序的律法,即神的诫命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与人结合,并把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当主还是个婴儿时,祂不是与其它婴儿一样吗?当主是个孩童时,祂不是与其他孩童一样吗?我们不是读到,祂在智慧和恩典上增长,后来求父荣耀祂的名,即荣耀祂的人身吗?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合一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祂的倒空状态,即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在创造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人在何等程度上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理解力,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的理解力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仰;他在何等程度上通过仁爱的作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的意愿适合接受来自神的爱,就像当一个工匠切割钻石时,他使这颗钻石适合接收并反射灿烂的光芒一样,等等。一个人通过照神序生活而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秩序的律法就是神的一切诫命。主成全了这些诫命,直到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一切丰盛神性的容器或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只是被动的;人只有通过来自神的生命的流注才是主动的;因为正是由于来自神的这种持续不断的流注,人才觉得他好像凭自己行动,或是主动的。正是由于这个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被赋予他,是为了他可以预备自己接受主,从而与祂结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相互的;当人出于自己的自由行动,却又出于信仰而将其一切活动都归于主时,这种结合就变成相互的。”

接着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为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不过,我担心你心里承认的是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不都是从心智的思维中发出的吗?由此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嘴上承认神为一,会将‘有三位’的思维从心智中逐出;而另一方面,心智的思维会将承认‘神为一’从嘴上逐出;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除了没有神外,还能是什么呢?当脑海里持守有三位的观念时,由于思维和言语之间没有中间观念的空间,所以心智对神得出的结论是,自然就是神,对主得出的结论是,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所有天堂天使都厌恶这两种观念,如同厌恶可怕、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些话,这个灵人被送入了(启示录9:2等提到的)深渊或无底坑,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

第二天,当我看向那个地方时,我看到的不是帐棚,而是两个人形雕像,这两个雕像是由硫磺、铁和粘土混合而成的地面尘土制成的。一个雕像似乎左手拿着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紧身胸衣用一条镶有宝石的斜肩带固定,长袍从后面飘向另一个雕像。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效果。然后,有一个声音从龙的某个灵人那里发出,说:“这个雕像代表我们作为女王的信仰,而它后面的那个雕像则代表作为她女仆的仁爱。”这后者同样是由尘土的混合物制成的,被竖立在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小心,别靠得太近,以免碰到长袍。”突然,一阵雨从天上降下来,将这两个由硫磺、铁和粘土的混合物制成的雕像完全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就像当水倒在这些成分的混合物上时所发生的那样;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产生的火而燃烧起来,化为一堆堆灰烬,后来伫立在地面上,就像坟堆。


诠释启示录 #785

785a.启13:3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也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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