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0

110. 对此,补充

110. 对此,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有一次我看见一颗流星伴随一道光坠落地上,这是俗称为龙的流星。我发现了它坠落的地方,但在破晓之时,它却在黎明中消失了,这是流星常见的情形。拂晓过后,我来到夜间所看到的流星坠落的坑,发现这片土地全是硫磺、铁屑和黏土的混合物。这时,有两个帐篷突然出现在那里,一个就在这坑的正上方,另一个在这一个一侧朝南的方向。然后,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个灵人像一道闪电那样从天上坠落,刚好落在流星所坠的那个坑正上方的帐篷中,而我就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篷里,站在帐篷门口,并看见那灵人也站在帐篷门口。于是,我便问他为何如此从天上坠落。他回答,他被米迦勒的众天使当作龙的使者被扔下来。“因为”,他说,“我发表了在世时所形成的有关信的一些看法。其中之一就是,我认为父神与子神是二,而非一。因为在天堂,如今人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如同灵魂与身体是一。凡有违此信仰的任何说法,就好像使他们鼻孔发痒,或锥子刺入他们的耳朵,致使他们烦乱和痛苦。所以,凡与他们相矛盾的,就被命令离开,若迟迟不肯离去,就会被扔下来。
听到这番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按他们说的去信呢?”他回答,离世后,没人会相信与以前通过确认刻在自己头脑中的东西不同的任何事物。这些信念已扎根在它里面,以致无法被撕下来。关于神的信念尤其如此,因为人对神的观念决定了他在天堂的位置。我又问他找到哪些证据证明父与子是二。他说:“圣言里的经文,经上声称子向父祷告,不仅在上十字架前祷告,而且在十字架上也祷告;并且子在父面前谦卑自己。那么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若是另外一个自己,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或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没人会有这样的行为,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另外,在我的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独自为一,并被定义为是自我维持存在者。”
听到他这样说,我回答:“根据你刚才说的话,我发现你完全不知道父神和子神如何为一。由于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你接受了仍流行在教会中的关于神的错误观点。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祂的灵魂若非来自父神,又从何而来?这在福音书中有大量论述。那被称为子的,若不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玛利亚出生的人身,又会是什么?母亲无法孕育灵魂,这与人类出生所遵循的秩序完全相反。父神也不可能象世间的父亲那样从自己植入灵魂后就退出,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不可分割,故必是神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在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拟定亚他那修信经的人也远远瞥见这一点,故将神性分裂为三个位格后,他们仍声称,在基督里面,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为一,而非二,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符合创世时的所建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是每个人朝与神的结合发展所必须遵循的。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符合秩序法则,也就是神的诫命的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会与人结合,并将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以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主还是婴孩时,岂不就象其他婴孩?主是个少年人时,岂不象其他少年?我们不是读到,祂的智慧和恩典一同增长,并且后来,祂求父荣耀祂的名,即祂的人性?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融为一体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其倒空状态,也就是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自创世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也就是说,规定就是:人越凭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觉知,就越使其觉知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越凭仁爱的行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越使其意愿能接受来自神的爱。正如工匠在切割钻石时,会使钻石适合接受并放出光芒等等。一个人预备自己接受神,通过符合神序的生活与祂结合;秩序法则便是神的所有诫命。主应验这些诫命,直至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神性一切丰盛的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也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心的是,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纯粹是被动的;凭着从神而来的生命流注,人也会具有主动性。从神而来的这种持续流注使人觉得他好象凭自己具有主动性。正是由于这一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赋予人自由意志是为了他能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而结合若不是相互的,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行动,却通过信的引导而将其一切活动归于主时,这种相互结合才得以实现。”
说完这番话,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是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恐怕你的内心深处根本不相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岂不是从脑子里的想法发出的吗?那么,口头上承认神的一体性绝不能逐出脑子里三位神的观念;另一方面,脑子里的这种想法绝不能逐出口头上对祂是一的承认。由此除了导致没有神外,还能有什么结果?从思维到口唇,再反过来从口唇到思维的整个间隔岂不就这样变成真空?那么,除了自然就是神外,心智对于神还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除了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外,对于主又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天堂的所有天使都远离这两种观念,如同远离恐怖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一切,那灵人就被送入了无底坑(启示录9:2等节有所论及),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其信的奥秘。
第二天,我向那个坑望去,只见两个人形雕像取代了帐篷,这雕像由混合了硫磺、铁粉和黏土的泥土制成。一个雕像看似左手持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它的胸衣斜系着一条用宝石装饰的腰带,长袍从后面向另一个雕像飘出。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龙的一个追随者那里传来,说:“这尊雕像代表我们如同女王的信,而它后面那一尊则代表如同她女佣的仁。”这后一个雕像同样由泥土混合制成,被置于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当心 ,别靠得太近,以免触到长袍。”这时,突然从天上来了一阵雨,将这两个由硫磺、铁粉和黏土混合制成的雕像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如同当水浇上去时,这些成分的混合物所发生的情形。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着了火而燃烧起来,然后坍塌并化成一堆堆的,后来则伫立在地面上,如同坟茔。

诠释启示录 #785

785a.启13:3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大的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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