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10

110.对此,我补充

110.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我曾看见夜空中有一道奇怪的光,或一团周围发出灿烂光芒的游荡的火慢慢落到地上。这是一颗流星,通常被称为龙。我注意到它坠落的地方;但在日出前的黎明时分,它却消失了,就像一切奇怪的光都在夜里消失一样。黎明后,我去了我在夜里看到它坠落的地方,看哪,地上有硫磺、铁屑和粘土的混合物。突然,有两个帐棚出现了,一个直接在这个地方之上,另一个在朝南的一旁。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灵人像闪电一样从天上掉下来,被扔进了在流星坠落的那个地方正上方的帐棚里。那时,我自己就站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棚里,并因站在门口,所以看见那个灵人站在另一个帐棚的门口。因此,我问他为什么如此从天上掉下来;他回答说,他被米迦勒的使者当作龙的使者扔下来,因为他说了说他在世上所确认的信仰;例如,圣父神与圣子神是两个,不是一个。如今在天堂,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凡与此相矛盾的,就像他们鼻孔里的刺鼻气味,或像刺穿他们耳朵的锥子,给他们造成极大的干扰和痛苦。因此,凡如此反驳,或持相反意见的人都被命令离开;他若不肯离开,就会一头栽下去。

听到这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像他们那样相信呢?”他回答说,离世后,除了通过确认铭刻在自己身上的东西外,没有人能相信任何东西;这种东西固定在他里面,无法根除,尤其与神有关的东西;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他的神观而拥有自己的位置。我进一步问他,他通过什么方式来确认父与子为二的观念。他说:“根据圣言中的说法,子向父祷告,不仅在十字架受难之前,还在十字架受难期间如此祷告;而且祂在父面前谦卑自己。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在人里面为一一样呢?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而实际上,这另一个人就是他自己呢?没有人会这样做,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此外,在我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都独为一,并被定义为自我持续存在的。”

听到这话,我回答说:“从你所说的话中,我发觉你根本不知道父神和儿子如何为一;你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就确认了教会仍在持守的关于神的虚假。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吗?除非从父神那里,否则祂从哪里拥有这个灵魂呢?这一点的真实性从福音书的圣言中非常明显地看出来。那么,那被称为子的,不就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吗?母亲不能孕育灵魂,因为这将完全违反每个人照之出生的秩序。父神也不能从祂自己那里植入一个灵魂,然后从中退出,如世上的每个父亲所行的那样,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本质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是不可分割的,故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起草《亚他那修信经》的人远远地看到这一点,因此在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后,仍宣称,在基督里,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不是二,而是一,就像人的灵魂和身体一样。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一点符合创造时建立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每个人都必须照着这个秩序朝与神结合的方向前进。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照着秩序的律法,即神的诫命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与人结合,并把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当主还是个婴儿时,祂不是与其它婴儿一样吗?当主是个孩童时,祂不是与其他孩童一样吗?我们不是读到,祂在智慧和恩典上增长,后来求父荣耀祂的名,即荣耀祂的人身吗?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合一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祂的倒空状态,即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在创造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人在何等程度上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理解力,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的理解力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仰;他在何等程度上通过仁爱的作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的意愿适合接受来自神的爱,就像当一个工匠切割钻石时,他使这颗钻石适合接收并反射灿烂的光芒一样,等等。一个人通过照神序生活而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秩序的律法就是神的一切诫命。主成全了这些诫命,直到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一切丰盛神性的容器或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只是被动的;人只有通过来自神的生命的流注才是主动的;因为正是由于来自神的这种持续不断的流注,人才觉得他好像凭自己行动,或是主动的。正是由于这个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这自由意志被赋予他,是为了他可以预备自己接受主,从而与祂结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相互的;当人出于自己的自由行动,却又出于信仰而将其一切活动都归于主时,这种结合就变成相互的。”

接着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为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不过,我担心你心里承认的是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不都是从心智的思维中发出的吗?由此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嘴上承认神为一,会将‘有三位’的思维从心智中逐出;而另一方面,心智的思维会将承认‘神为一’从嘴上逐出;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除了没有神外,还能是什么呢?当脑海里持守有三位的观念时,由于思维和言语之间没有中间观念的空间,所以心智对神得出的结论是,自然就是神,对主得出的结论是,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所有天堂天使都厌恶这两种观念,如同厌恶可怕、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些话,这个灵人被送入了(启示录9:2等提到的)深渊或无底坑,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

第二天,当我看向那个地方时,我看到的不是帐棚,而是两个人形雕像,这两个雕像是由硫磺、铁和粘土混合而成的地面尘土制成的。一个雕像似乎左手拿着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紧身胸衣用一条镶有宝石的斜肩带固定,长袍从后面飘向另一个雕像。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效果。然后,有一个声音从龙的某个灵人那里发出,说:“这个雕像代表我们作为女王的信仰,而它后面的那个雕像则代表作为她女仆的仁爱。”这后者同样是由尘土的混合物制成的,被竖立在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小心,别靠得太近,以免碰到长袍。”突然,一阵雨从天上降下来,将这两个由硫磺、铁和粘土的混合物制成的雕像完全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就像当水倒在这些成分的混合物上时所发生的那样;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产生的火而燃烧起来,化为一堆堆灰烬,后来伫立在地面上,就像坟堆。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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