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 对此,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有一次我看见一颗流星伴随一道光坠落地上,这是俗称为龙的流星。我发现了它坠落的地方,但在破晓之时,它却在黎明中消失了,这是流星常见的情形。拂晓过后,我来到夜间所看到的流星坠落的坑,发现这片土地全是硫磺、铁屑和黏土的混合物。这时,有两个帐篷突然出现在那里,一个就在这坑的正上方,另一个在这一个一侧朝南的方向。然后,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个灵人像一道闪电那样从天上坠落,刚好落在流星所坠的那个坑正上方的帐篷中,而我就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篷里,站在帐篷门口,并看见那灵人也站在帐篷门口。于是,我便问他为何如此从天上坠落。他回答,他被米迦勒的众天使当作龙的使者被扔下来。“因为”,他说,“我发表了在世时所形成的有关信的一些看法。其中之一就是,我认为父神与子神是二,而非一。因为在天堂,如今人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如同灵魂与身体是一。凡有违此信仰的任何说法,就好像使他们鼻孔发痒,或锥子刺入他们的耳朵,致使他们烦乱和痛苦。所以,凡与他们相矛盾的,就被命令离开,若迟迟不肯离去,就会被扔下来。
听到这番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按他们说的去信呢?”他回答,离世后,没人会相信与以前通过确认刻在自己头脑中的东西不同的任何事物。这些信念已扎根在它里面,以致无法被撕下来。关于神的信念尤其如此,因为人对神的观念决定了他在天堂的位置。我又问他找到哪些证据证明父与子是二。他说:“圣言里的经文,经上声称子向父祷告,不仅在上十字架前祷告,而且在十字架上也祷告;并且子在父面前谦卑自己。那么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若是另外一个自己,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或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没人会有这样的行为,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另外,在我的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独自为一,并被定义为是自我维持存在者。”
听到他这样说,我回答:“根据你刚才说的话,我发现你完全不知道父神和子神如何为一。由于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你接受了仍流行在教会中的关于神的错误观点。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祂的灵魂若非来自父神,又从何而来?这在福音书中有大量论述。那被称为子的,若不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玛利亚出生的人身,又会是什么?母亲无法孕育灵魂,这与人类出生所遵循的秩序完全相反。父神也不可能象世间的父亲那样从自己植入灵魂后就退出,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不可分割,故必是神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在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拟定亚他那修信经的人也远远瞥见这一点,故将神性分裂为三个位格后,他们仍声称,在基督里面,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为一,而非二,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符合创世时的所建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是每个人朝与神的结合发展所必须遵循的。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符合秩序法则,也就是神的诫命的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会与人结合,并将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以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主还是婴孩时,岂不就象其他婴孩?主是个少年人时,岂不象其他少年?我们不是读到,祂的智慧和恩典一同增长,并且后来,祂求父荣耀祂的名,即祂的人性?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融为一体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其倒空状态,也就是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自创世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也就是说,规定就是:人越凭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觉知,就越使其觉知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越凭仁爱的行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越使其意愿能接受来自神的爱。正如工匠在切割钻石时,会使钻石适合接受并放出光芒等等。一个人预备自己接受神,通过符合神序的生活与祂结合;秩序法则便是神的所有诫命。主应验这些诫命,直至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神性一切丰盛的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也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心的是,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纯粹是被动的;凭着从神而来的生命流注,人也会具有主动性。从神而来的这种持续流注使人觉得他好象凭自己具有主动性。正是由于这一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赋予人自由意志是为了他能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而结合若不是相互的,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行动,却通过信的引导而将其一切活动归于主时,这种相互结合才得以实现。”
说完这番话,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是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恐怕你的内心深处根本不相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岂不是从脑子里的想法发出的吗?那么,口头上承认神的一体性绝不能逐出脑子里三位神的观念;另一方面,脑子里的这种想法绝不能逐出口头上对祂是一的承认。由此除了导致没有神外,还能有什么结果?从思维到口唇,再反过来从口唇到思维的整个间隔岂不就这样变成真空?那么,除了自然就是神外,心智对于神还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除了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外,对于主又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天堂的所有天使都远离这两种观念,如同远离恐怖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一切,那灵人就被送入了无底坑(启示录9:2等节有所论及),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其信的奥秘。
第二天,我向那个坑望去,只见两个人形雕像取代了帐篷,这雕像由混合了硫磺、铁粉和黏土的泥土制成。一个雕像看似左手持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它的胸衣斜系着一条用宝石装饰的腰带,长袍从后面向另一个雕像飘出。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龙的一个追随者那里传来,说:“这尊雕像代表我们如同女王的信,而它后面那一尊则代表如同她女佣的仁。”这后一个雕像同样由泥土混合制成,被置于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当心 ,别靠得太近,以免触到长袍。”这时,突然从天上来了一阵雨,将这两个由硫磺、铁粉和黏土混合制成的雕像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如同当水浇上去时,这些成分的混合物所发生的情形。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着了火而燃烧起来,然后坍塌并化成一堆堆的,后来则伫立在地面上,如同坟茔。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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