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0. 对此,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在灵界,有一次我看见一颗流星伴随一道光坠落地上,这是俗称为龙的流星。我发现了它坠落的地方,但在破晓之时,它却在黎明中消失了,这是流星常见的情形。拂晓过后,我来到夜间所看到的流星坠落的坑,发现这片土地全是硫磺、铁屑和黏土的混合物。这时,有两个帐篷突然出现在那里,一个就在这坑的正上方,另一个在这一个一侧朝南的方向。然后,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个灵人像一道闪电那样从天上坠落,刚好落在流星所坠的那个坑正上方的帐篷中,而我就在它旁边朝南的另一个帐篷里,站在帐篷门口,并看见那灵人也站在帐篷门口。于是,我便问他为何如此从天上坠落。他回答,他被米迦勒的众天使当作龙的使者被扔下来。“因为”,他说,“我发表了在世时所形成的有关信的一些看法。其中之一就是,我认为父神与子神是二,而非一。因为在天堂,如今人人都相信他们是一,如同灵魂与身体是一。凡有违此信仰的任何说法,就好像使他们鼻孔发痒,或锥子刺入他们的耳朵,致使他们烦乱和痛苦。所以,凡与他们相矛盾的,就被命令离开,若迟迟不肯离去,就会被扔下来。
听到这番话,我对他说:“你为何不按他们说的去信呢?”他回答,离世后,没人会相信与以前通过确认刻在自己头脑中的东西不同的任何事物。这些信念已扎根在它里面,以致无法被撕下来。关于神的信念尤其如此,因为人对神的观念决定了他在天堂的位置。我又问他找到哪些证据证明父与子是二。他说:“圣言里的经文,经上声称子向父祷告,不仅在上十字架前祷告,而且在十字架上也祷告;并且子在父面前谦卑自己。那么他们怎么可能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若是另外一个自己,谁会仿佛向另一个人祷告,或仿佛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没人会有这样的行为,更不用说神的儿子了。另外,在我的那个时代,整个基督教会都将神性分成位格,每个位格独自为一,并被定义为是自我维持存在者。”
听到他这样说,我回答:“根据你刚才说的话,我发现你完全不知道父神和子神如何为一。由于你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所以你接受了仍流行在教会中的关于神的错误观点。难道你不知道主在世时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一个灵魂?祂的灵魂若非来自父神,又从何而来?这在福音书中有大量论述。那被称为子的,若不是从父的神性成孕,从童女玛利亚出生的人身,又会是什么?母亲无法孕育灵魂,这与人类出生所遵循的秩序完全相反。父神也不可能象世间的父亲那样从自己植入灵魂后就退出,因为神是祂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它因不可分割,故必是神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在里面,衪在父里面等等。那些拟定亚他那修信经的人也远远瞥见这一点,故将神性分裂为三个位格后,他们仍声称,在基督里面,神与人,即神性与人性为一,而非二,如同灵魂与身体在人里面为一。
“主在世时向父祷告,如同向另一个人祷告,在父面前谦卑自己,如同在另一个人面前谦卑自己。这符合创世时的所建的秩序。这秩序是不可改变的,是每个人朝与神的结合发展所必须遵循的。这秩序就是,只要人通过符合秩序法则,也就是神的诫命的生活而与神结合,神就会与人结合,并将人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正是以这种方式,主与父合而为一,父神与祂合而为一。主还是婴孩时,岂不就象其他婴孩?主是个少年人时,岂不象其他少年?我们不是读到,祂的智慧和恩典一同增长,并且后来,祂求父荣耀祂的名,即祂的人性?荣耀就是通过与祂自己融为一体而变成神性。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其倒空状态,也就是祂朝合一发展的状态下向父祷告。
“同样的秩序自创世时就被铭刻在每个人身上,也就是说,规定就是:人越凭来自圣言的真理预备自己的觉知,就越使其觉知适合接受来自神的信;越凭仁爱的行为预备自己的意愿,就越使其意愿能接受来自神的爱。正如工匠在切割钻石时,会使钻石适合接受并放出光芒等等。一个人预备自己接受神,通过符合神序的生活与祂结合;秩序法则便是神的所有诫命。主应验这些诫命,直至一点一划,从而使自己成为神性一切丰盛的接受者。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主自己也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此外,必须牢记在心的是,在人里面,唯独主是主动的,人凭自己纯粹是被动的;凭着从神而来的生命流注,人也会具有主动性。从神而来的这种持续流注使人觉得他好象凭自己具有主动性。正是由于这一表象,人才拥有自由意志;赋予人自由意志是为了他能预备自己接受神,并与祂结合,而结合若不是相互的,这是不可能的。当人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行动,却通过信的引导而将其一切活动归于主时,这种相互结合才得以实现。”
说完这番话,我问他是否和他的其他同伴一样,承认神是一。他回答说他承认。然后我说,“恐怕你的内心深处根本不相信有神!嘴上所说的每句话岂不是从脑子里的想法发出的吗?那么,口头上承认神的一体性绝不能逐出脑子里三位神的观念;另一方面,脑子里的这种想法绝不能逐出口头上对祂是一的承认。由此除了导致没有神外,还能有什么结果?从思维到口唇,再反过来从口唇到思维的整个间隔岂不就这样变成真空?那么,除了自然就是神外,心智对于神还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除了主的灵魂要么来自母亲,要么来自约瑟外,对于主又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天堂的所有天使都远离这两种观念,如同远离恐怖可憎之物。”我说完这一切,那灵人就被送入了无底坑(启示录9:2等节有所论及),龙的使者在那里讨论其信的奥秘。
第二天,我向那个坑望去,只见两个人形雕像取代了帐篷,这雕像由混合了硫磺、铁粉和黏土的泥土制成。一个雕像看似左手持权杖,头戴王冠,右手拿着一本书;它的胸衣斜系着一条用宝石装饰的腰带,长袍从后面向另一个雕像飘出。但雕像的这些装饰是幻想引发的。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龙的一个追随者那里传来,说:“这尊雕像代表我们如同女王的信,而它后面那一尊则代表如同她女佣的仁。”这后一个雕像同样由泥土混合制成,被置于女王拖在身后的长袍末端。它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当心 ,别靠得太近,以免触到长袍。”这时,突然从天上来了一阵雨,将这两个由硫磺、铁粉和黏土混合制成的雕像淋透了,它们开始冒泡,如同当水浇上去时,这些成分的混合物所发生的情形。因此,它们仿佛因里面着了火而燃烧起来,然后坍塌并化成一堆堆的,后来则伫立在地面上,如同坟茔。
483.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方言、君王面前再说预言”表因为事情就是如此,所以必须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所表示的是这一切,这从下文直到十六章明显看出来,这些地方论述了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后来又论述了天主教,然后论述了“龙”、“兽”和“假先知”被逐出并扔进地狱,进而论述了将唯独敬拜主的新教会。“说预言”表示教导(8,133节),因此“再说预言”表示进一步教导;此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稍后将看到,“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方言”表示那些外在处于它们(即真理与良善,或邪恶与虚假)的人(282节);“君王”表示那些内在处于它们的人;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邪恶的虚假(参看20,664,704, 720, 830, 921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专门论述那些陷入内在虚假的人,故经上说“许多君王”,这些君王表示大量邪恶的虚假。“人民、民族、方言、君王”被提及,是能表示在教会中已然如此的所有人。约翰被吩咐“再说预言”表示有必要进一步教导那些陷入唯信之人的性质,旨在能揭露、因而废除他们的虚假;因为虚假在被揭露之前无法被废除。
“人民”(或译百姓,民等)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真理或虚假之人,而“民族”(或译国民,族,邦等)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或邪恶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人民”和“民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为确认这一点,我们仅引用圣言中同时提及“人民”和“民族”的经文,从中可得出结论,因为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民”与真理相关,“民族”与良善相关。圣言中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里面都有这样一个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圣言中的这些经文如下:
祸哉!犯罪的国民,担着罪孽的百姓。(以赛亚书1:4)
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6)
耶和华以瘟疫攻击众民,不得医治,祂以怒气辖制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被拆散和掳掠的一民和分地界被践踏的一族将礼物奉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民必荣耀你,强暴之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除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万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啊,你们要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我召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由万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大旗。(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族的首领和发令者。(以赛亚书55:4)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地而来,并有一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邦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列民愿意聚集。(诗篇47:3, 8-9)
愿万民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记念我,使我乐你国民的乐。(诗篇106:4,5)
各民、各族和各方言都将敬拜人子。(但以理书7:14)
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18:43;以赛亚书9:2-3; 11:10;以西结书36:15;约珥书2:17;西番雅书2:9;启示录5:9;路加福音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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