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⑷至于这一位神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和人民持有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第一个原因是,没有启示,对神的认识、因而对神的承认是不可能的。对主的认识、因而对“神性一切的丰富都有形有体地住在祂里面”的承认只能出自圣言,圣言是启示的王冠。人因着被恩赐的启示而能靠近神,接受流注,从而由属世的变成属灵的。早期的启示遍及全世界,却被属世人以种种方式扭曲了。这就是宗教争端、纷争、异端邪说和分裂的根源。第二个原因是,属世人对神没有直觉,只对这个世界有感觉,并使它适应自己。所以,基督教会的教规有这样一条:属世人反对属灵人,他们彼此争战。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通过圣言或其它启示得知神的存在之人对神的性质及其一体性持不同观念,并仍继续持不同观念的原因。
因此,那些精神视觉依赖肉体感官、然而仍渴望见到神的人为自己制造了各种金银石木的形像,从而以这些可见物体来敬拜神;这也是为何因宗教而放弃这些形像的其他人从日月星辰,以及地上各样物体中为自己制造神的形像。但那些自认为比普通人聪明、却仍旧属世的人因着神创造这个世界的浩瀚无垠和无所不在,居然承认自然界为神;其中有些人视自然的至内在为神,有些人则视自然的最表层为神;而有些人为了将神与自然分开,就设想出某种最普遍之物,他们称之为“宇宙本原(Being of the universe [Ens universi])”;由于这些人对神没有进一步的认识,所以这种本原对他们来说,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纯粹抽象概念。
谁都能明白,人对神的认识就是他对神的一面镜子,那些对神一无所知的人不是对着镜子看神,而对着镜子的背面去看。而镜子的背面则涂上了水银或黑涂料,不仅不能反映神的形像,反而会熄灭它。对神的信仰通过在先的路径进入人里面,它从灵魂进入理解力的高层区域;而关于神的知识则通过在后的路径进入。因为理解力须借助身体感官通过圣言的启示吸收它们。这两条路径在理解力中间相遇;在那里,属世之信从纯粹的说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说,变成真正的承认。所以,人的理解力就象一个精炼炉,在这里产生转化的效应。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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