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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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它们只能在阴影中看到神性真理。主降世之后建立的教会在光中看到,确切地说,能看到神性真理。这种区别就像晚上和早晨的区别;在圣言中,主降临之前的教会状态也被称为晚上,主降临之后的教会状态被称为早晨。主在降世之前的确与教会之人同在,但仅通过代表祂的天使与他们间接同在;而自祂降临以来,祂就直接与教会之人同在;因为祂在世上也披上了神性属世层,祂在这神性属世层中与人同在。主的荣耀是祂人身的荣耀,祂在世上取了这人身;主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属世层。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带着祂在世上所拥有的整个身体从坟墓中复活,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因而从坟墓中带走了属世人身本身,而且从头到尾完整地带走了。因此,祂复活后,当祂的门徒以为他们看到的是鬼魂或灵时,祂对他们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7, 39)
这清楚表明,祂的属世身体通过荣耀变成了神性。因此,保罗说: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真神。(约翰一书5:20)
天使由此意识到,在整个灵界,唯独主是完全或完整的人。
在教会,众所周知,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一切敬拜都只是外在的,预示了主所揭开的内在敬拜。因此,在主降临之前,敬拜在于以适当形象或形式代表真敬拜的预表和象征。古人的确见过主自己,因为祂对犹太人说: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我告诉你们,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6, 58)
但由于在那些时代,主只是被代表(这是通过天使们实现的),所以在犹太人当中,与教会有关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但主降世之后,这些代表就消失了。其内在原因是,在世时,主披上了神性属世层,从这神性属世层中不仅光照内在属灵人,还光照外在属世人。除非这两者同时被光照,否则人可以说仍处于阴影;但当这两者都被光照时,他可以说在日光中。因为当只有内在人被光照,外在人没有被光照,或只有外在人被光照,内在人没有被当照时,这就像一个人睡觉作梦一样;他醒来时记得自己的梦,并从中得出各种结论,但这些结论都是想象的。或者,他就像一个人在睡梦中行走,却以为他看到的物体是在白天看到的。
主降临前后教会状态之间的区别,就像夜里在月光和星光下看书,与在阳光下看书之间的区别。显然,在苍白的月光下,眼睛容易看错,但在灿烂的阳光下,眼睛就不会看错。因此,关于主,我们读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对我说,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 4)
“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磐石”是指主。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些话论及主降临之后的教会状态。简言之,主降临之前的教会状态可以比作一个老妇人,她脸上化了妆,因粉底的光泽而觉得自己很漂亮;而主降临之后的教会状态可以比作一个少女,她的美是因天生的红润肤色。再者,主降临之前的教会状态可以比作任何水果的果皮,如橙子、苹果、梨或葡萄,以及果皮的味道;而主降临之后的教会状态可以比作这些水果的内部或果肉及其味道;以及其它类似对比。教会的状态之所以有这种区别,是因为主现在也披上了神性属世层,故既光照内在属灵人,也光照外在属世人。事实上,当只有内在人被光照,外在人没有被光照,或只有外在人被光照,内在人没有被光照时,阴影就会存在。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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