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9

109.主来之前,所

109.主来之前,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的教会,他们只能在阴暗处看见神圣真理。主降世后所建立的教会就在光中看见,确切地说,能够看见神圣真理。二者之别犹如晚上和早晨之别。同样,在圣言中,主来之前教会的状态被称为晚上,主来之后其状态被称为早晨。主降世之前与教会成员同在,不过,仅通过代表祂的天使间接同在。但祂自到来后,便与教会之人直接同在,因为祂在世时也披上神性属世层,祂在这神性属世层中与人同在。主的荣耀是其人性的荣耀,也就是祂在世时所披戴之物;主所荣耀的人性就是这神性属世层。这一真理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主带着在世时所具有的整个躯体从坟墓中复活,并未在坟墓中留下什么,故祂从坟墓中自初至末带走了这神性属世层本身。所以,复活后,当祂的门徒以为他们看见的是鬼魂时,祂对他们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实在是我;摸我看看,魂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7,39)
由此清楚可知,祂的属世身体已藉着祂的荣耀而变成神性了。故保罗说: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约翰一书5:20)
天使由上述经文清楚知道,在整个灵界,唯独主是完全的人。
在教会,众所周知,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一切敬拜纯粹是外在的,预示了主所揭开的内在敬拜。因此,主来之前的敬拜仅仅是以适当模式代表真敬拜的象征和轮廓。古人的确看见过主本人,因为祂曾对犹太人说: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福音8:56,58)
但由于那时主只是通过天使被代表,故犹太人教会中的一切都变成代表物;但主降世之后,那些代表就不存在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主在世时也披上一个神性属世层,藉此不仅照亮内在人,即属灵人,还照亮外在人,即属世人。若非这二者同时被照亮,人可以说就处在阴暗中。而当这二者皆被照亮时,他可以说处在白昼之光中。因为唯独内在人被照亮,而外在人未被照亮,或唯独外在人被照亮,而内在人未被照亮,就如同一个人睡觉作梦,一醒来仍记得他的梦,并由此得出各种结论,但这些结论全都是虚幻。或他就象一个人在梦游,自以为所看见的物体是在大白天看到的。
主来前后教会状态的区别,还好比在夜里就着星月之光看书的人和在阳光下看书的人。显而易见,在仅仅发白的星月之光下看书容易出错,而在火焰般的阳光下看书则很清晰。故,关于主,我们读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告诉我说。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磐石表主。别处说到: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对主来后教会状态的描述。简言之,主来之前教会的状态好比老妪,脸上涂脂抹粉,并因粉底的光泽而自认为很漂亮。而主来之后教会的状态则好比少妇,因肤色天然的亮泽而美丽动人。再者,主来之前教会的状态好比橙子、苹果、梨子或葡萄等的果皮,以及皮的味道。而主来之后教会的状态则好比这些果肉及其味道等等。这皆因主也披上了神性属世层后,既照亮内在人,即属灵人,也照亮外在人,即属世人。若仅内在人被照亮,而外在人未被照亮,就会有阴影。仅外在人被照亮,而内在人未被照亮,同样如此。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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