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 (9)从今往后,在基督徒当中,若不信主神救主,单单靠近祂,没人能进入天堂。我们在以赛亚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要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以赛亚书65:17,18)
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我又看见圣城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就如新妇为丈夫那样预备好了;坐宝座的那位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1,2,5)
我们在很多地方读到,只有那些被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会进入天堂(启示录13:8,17:8,20:12,15;21:27)。此处提及的“天”并非指我们眼见的天,而是指天使天堂,“耶路撒冷”并非指从天而降的城,而是指要从主那里从天使天堂而降的教会;“羔羊生命册”也并非指要打开的、在天堂所写的书,而是指来自主并论述主的圣言。本章前几节已证明、确认并证实,被称为创造者和父的耶和华神降下来披上人身,是为了人能靠近祂,与祂结合。有谁能通过靠近其灵魂而接受一个人?如何做到?靠近他,面对面注视、嘴对觜交谈的,不正是这个人自己吗?父神与儿子的情形也一样,因为父神在儿子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
以下圣言经文证实,人必须信神,救主: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3,35)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众人问祂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耶稣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 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8:12)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我们读到:
他们要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15:1-5;17:23)
他们通过信做到这一点。保罗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传讲向神悔改、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下经文证明,凡信子的也信父,因为如前所述,父在祂里面,正如灵魂在身体里面:
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14:7)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
原因在于:
人见父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主说: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至于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人们,像三大洲中的那两大洲,即亚洲人和非洲人,更不说印度群岛,他们若信一位神,并照着他们自己的宗教戒律生活,也能凭他们的信仰和生活而得救。罪会归给那些知道的人,而不是那些无知者,就象瞎子撞到东西上不应受责怪一样。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你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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