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 (9)从今往后,在基督徒当中,若不信主神救主,单单靠近祂,没人能进入天堂。我们在以赛亚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要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以赛亚书65:17,18)
在启示录,我们读到: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我又看见圣城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就如新妇为丈夫那样预备好了;坐宝座的那位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1,2,5)
我们在很多地方读到,只有那些被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会进入天堂(启示录13:8,17:8,20:12,15;21:27)。此处提及的“天”并非指我们眼见的天,而是指天使天堂,“耶路撒冷”并非指从天而降的城,而是指要从主那里从天使天堂而降的教会;“羔羊生命册”也并非指要打开的、在天堂所写的书,而是指来自主并论述主的圣言。本章前几节已证明、确认并证实,被称为创造者和父的耶和华神降下来披上人身,是为了人能靠近祂,与祂结合。有谁能通过靠近其灵魂而接受一个人?如何做到?靠近他,面对面注视、嘴对觜交谈的,不正是这个人自己吗?父神与儿子的情形也一样,因为父神在儿子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
以下圣言经文证实,人必须信神,救主: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3,35)
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众人问祂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耶稣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 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8:12)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我们读到:
他们要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15:1-5;17:23)
他们通过信做到这一点。保罗向犹太人和希利尼人传讲向神悔改、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下经文证明,凡信子的也信父,因为如前所述,父在祂里面,正如灵魂在身体里面:
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14:7)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
原因在于:
人见父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主说: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至于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人们,像三大洲中的那两大洲,即亚洲人和非洲人,更不说印度群岛,他们若信一位神,并照着他们自己的宗教戒律生活,也能凭他们的信仰和生活而得救。罪会归给那些知道的人,而不是那些无知者,就象瞎子撞到东西上不应受责怪一样。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你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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