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7

107.(9)从今以

107.(9)从今以后,在基督徒当中,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相信主神救主,唯独靠近祂。在以赛亚书,我们读到:

看哪,我创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创造耶路撒冷为欢欣,创造她的人民为喜乐。(以赛亚书65:17, 18)

启示录: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我又看见圣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启示录21:1, 2, 5)

在其它地方,我们读到,只有那些被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会进入天堂(启示录13:8; 17:8, 12; 20:12, 15; 21:27)。此处提到的“天”不是指我们肉眼可见的天,而是指天使天堂,“耶路撒冷”也不是指从天而降的城,而是指要由主那里从天使天堂而降的一个教会,“羔羊生命册”不是指要打开的在天堂所写的书,而是指来自主并论述主的圣言。本章前面的章节已经证明、证实并确立,被称为创造者和父的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便祂可以被人靠近,并与人结合。因为有谁是通过靠近一个人的灵魂而接近他的呢?或谁能做到呢?相反,他接近这个人自己,面对面地看着他,口对口地交谈。父神和儿子也是如此,因为父神在儿子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

人们应当相信主神救主,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3, 35)

又:

这是那差我来者的意思,凡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 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又:

耶稣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的,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或存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主也说:

门徒要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1-5; 17:23)

这是通过信仰做到的。使徒行传: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凡信子的都信父,因为如前所述,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14:7)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3:20)

这是因为没有人看见父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因此,主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但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人,像亚洲、非洲和印度群岛的许多居民,他们若相信一位神,并照其宗教戒律生活,就会通过他们的信仰和生活而得救。因为归罪(imputation:或归算)适用于那些知道的人,不适用于那些不知道的人,就像盲人绊倒了不会受到责备一样;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你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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