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6

106.这两种状态可

106.这两种状态可由宇宙万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而神序充满宇宙万物,直至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孩童,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早期时的状态来代表。这种状态以他在父母面前的谦卑,顺服,以及教师和导师的教导为标志;而第二种状态则由这个人成长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觉知,并且在自己家里有控制权时的状态来代表。所以,下列状态可代表第一种状态:他成为王或君主前的王子、国王的儿子或君主的儿子的状态;市民成为地方法官前的状态;国民成为公务人员前的状态;学生成为神父前接受神职训练时的状态,然后成为牧师前的状态,再后来成为主教前的状态;少女成为妻子前的状态,或侍女成为当家主母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成为店主前的状态,或士兵成为军官前的状态,仆人成为主人前的状态。这些人的第一种状态是服侍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行使自己的意愿并由此行使自己的觉知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可由动物界的各种生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尚由父母照料,时时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毛虫同样具有这样的代表性: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吞食树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蜕皮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还可用植物界中的事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株从种子萌芽,然后长出大小枝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好比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属树木的一切皆与真理相对应,而果实则与各种良善相对应。停留在第一种状态,未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象只长叶、不结果的树。论到这种树,圣言上说:
它要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19;路加福音3:9;13:6-9;约翰福音15:5,6)
他还好比不愿自由的奴隶,被命令他要被带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那些不与主结合之人就是奴隶,而那些与主结合之人是自由的。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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