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6

106.这两种状态可

106.这两种状态可由宇宙万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而神序充满宇宙万物,直至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孩童,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早期时的状态来代表。这种状态以他在父母面前的谦卑,顺服,以及教师和导师的教导为标志;而第二种状态则由这个人成长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觉知,并且在自己家里有控制权时的状态来代表。所以,下列状态可代表第一种状态:他成为王或君主前的王子、国王的儿子或君主的儿子的状态;市民成为地方法官前的状态;国民成为公务人员前的状态;学生成为神父前接受神职训练时的状态,然后成为牧师前的状态,再后来成为主教前的状态;少女成为妻子前的状态,或侍女成为当家主母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成为店主前的状态,或士兵成为军官前的状态,仆人成为主人前的状态。这些人的第一种状态是服侍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行使自己的意愿并由此行使自己的觉知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可由动物界的各种生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尚由父母照料,时时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毛虫同样具有这样的代表性: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吞食树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们蜕皮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还可用植物界中的事物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株从种子萌芽,然后长出大小枝叶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则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好比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因为属树木的一切皆与真理相对应,而果实则与各种良善相对应。停留在第一种状态,未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象只长叶、不结果的树。论到这种树,圣言上说:
它要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19;路加福音3:9;13:6-9;约翰福音15:5,6)
他还好比不愿自由的奴隶,被命令他要被带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那些不与主结合之人就是奴隶,而那些与主结合之人是自由的。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诠释启示录 #900

900.“灵说,是的

900.“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从“灵说”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灵说”是指肯定这是真的,因为“天使”和“灵”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劳苦”是指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并来自它们的侵扰,因而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息了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处于它们,或说摆脱它们。这清楚表明,“灵说,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是真的。前一节论述了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之人所经历的试探,因此本节论述属灵的试探之后的安慰;因为如前所述(AE 897节),喜乐在一切属灵的试探之后出现。

“劳苦”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是灵魂的劳苦,或属灵的劳苦;以赛亚书中的“劳苦”也是指它们:

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就必看见种,也必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他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以赛亚书53;10, 1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在论述祂。“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描述了主所受的试探,它们是最严重、最痛苦的,因为它们是忍受众地狱的;通过试探,自我之爱被破碎,因而身体被压伤和虚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表示如果祂忍受试探以至于死;“他就必看见种”表示神性真理必从祂发出,“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必延长日子”表示也必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长”,因而“延长”论及良善(参看AE 629a节),“日子”表示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表示因此,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保持在神序中;“灵魂的劳苦”表示通过试探;“他必看见,便满足”表示荣耀。这就是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至高意义论述主。但在相对意义上,它们描述了人类的拯救,主出于神性之爱为人类争战。

经上说,“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就好像他是否这样做是值得怀疑的事。但此处所包含的真理与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的话所包含的一样:

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舍弃的;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7, 18)

没有人能看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什么叫试探,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这些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中所拥有的属灵自由比他没有在试探中时所拥有的更强有力,因为它更内在。除非人在试探中出于这种自由争战,否则他不能变得属灵;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故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内在才能打开,人才能重生。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弃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祂若不出于祂的自由,就不能成为公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

那些不知道这个奥秘的人会像阿里乌斯派一样解读这些话,即:主是被收养的,不是神真正的儿子;因此,祂被收养,是因为祂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或忍受十字架的死亡;殊不知,这些话涉及祂凭自己的能力从祂的人身与地狱争战,并战胜了它们,还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祂自己里面的真正神性合一,从而使它成为神性;如果绝对的自由没有留给祂的人身,那么这一切事是绝无可能成就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以赛亚书中说:“如果祂以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自由属于爱,属于意愿,因而属于人的生命,表面上看,自由似乎是他自己的自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 145节)一书。人必须有自由才能重生,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3158, 4031, 8700节)。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植入人,表面上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AC 2877, 2879, 2880, 8700节)。凡被迫所行的,都不与人结合(AC 2875, 8700节)。自我强迫来自自由,被强迫不是(AC 1937, 2881节)。一切试探里面都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在人里面更内在地来自主,因此,他才会争战,想要获胜,而不是被打败,而没有自由,他不会这样做(AC 1937, 1947, 2881节)。主独自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AC 1692, 1813, 2816, 4295, 8273, 9937节)。因此,主唯独凭祂自己成为公义(AC 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节)。主的最后试探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那时祂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最后的审判征服了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AC 2776, 2803, 2813, 2814, 10655, 10659, 10828节)。这一切都来自《属天的奥秘》,《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以下标题从中摘录的更多:人的自由(可参看NJHD 148, 149节);总体上的试探(NJHD 196-200节);主所受的试探(NJHD 201, 3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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