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6

106.这两种状态由

106.这两种状态由宇宙中的各种事物来代表,因为它们符合神序,神序充满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大小,甚至直到最小细节。在每个人的生命中,第一种状态由他的婴儿和童年时期,直到少年、青年和成年初期的状态来代表;这是在父母面前的谦卑状态,顺服的状态,以及被老师和牧师或导师教导的状态;而第二种状态由这个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和自主选择者或拥有独立的判断力,或自由行使自己的意愿和理解力,在自己家里拥有控制权,或成为自己家里主人时的状态来代表。因此,下列状态同样代表第一种状态:一个君主或国王的儿子,或公爵的儿子在成为一个国王或公爵之前的状态;市民在成为地方官员之前的状态;国民在担任职务之前的状态;预备成为牧师的学生在成为牧师之前的状态,牧师在成为主教之前的状态;以及少女在成为妻子之前的状态,或女仆在成为女主人之前的状态;一般来说,职员在成为店主之前的状态,士兵在成为军官之前的状态,仆人在成为主人之前的状态。第一种状态是一种受人支配或仆人的状态,第二种状态是一种行使自己的意愿,并出于这意愿行使自己理解力的状态。

这两种状态也由动物王国的各种事物或各个阶段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走兽和飞鸟继续与父母在一起,不断跟随它们,由它们喂养和引导时的状态来代表;而第二种状态由它们离开父母、自己照顾自己时的状态来代表。就毛虫而言,第一种状态由它们爬行并以树叶为食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由它们蜕变成蝴蝶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两种状态又由植物王国的臣民来代表:第一种状态由植物从种子发芽,长出枝条、嫩芽和叶子时的状态来代表,第二种状态由它结果并产出新种子时的状态来代表。这个过程也可以比作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属于树木的一切或各个部分都对应于真理,而果实对应于各种良善。停留在第一种状态,不进入第二种状态的人就像一棵只长叶、不结果的树,在圣言中,论到这树,经上说:

它必被连根拔起,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21:19; 路加福音3:9; 13:6-9; 约翰福音15:5, 6)

他就像一个不想要自由的仆人,论到他,经上吩咐:

他要被带到门或门框那里,被锥子穿耳。(出埃及记21:6)

仆人是指那些不与主结合的人,而自由人是指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因为主说:

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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