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主之所以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是因为实现合一的其它方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只有这个方法符合神序,而神序是不可改变的。神序要求人应安排自己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容器和住所,使神可以进入并住在其中,如同住在自己圣殿中。人必须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但又必须承认这是出于神。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同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同在而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每个人都要照着这个秩序发展,并且必须照着它发展,才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才能使祂的属世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并将祂所做和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这也是为何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即与神结合的状态,就到来了;在这种状态下,人仍像以前一样行事,但现在却从神行事;他现在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将他所意愿和所做的的一切良善,并他所思考和所说的一切真理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从而内在于他的一切行为和话语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简言之,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成为属灵的一样。
关于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将充分说明,每个人若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都要经历两种状态,他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世界进入天堂。此处只需注意,在被称为改造状态的第一种状态下,人完全有自由照着他理解力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即重生状态下,他同样有这种自由;但这时他出于来自主的一种新爱和新聪明而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理解力发挥主导作用,意愿发挥次要作用;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发挥主导作用,理解力发挥次要作用;但理解力仍出于意愿行动,而不是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良善和真理、仁爱和信仰,并内在人和外在人的结合,以同样的方式实现。
476.“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这从“使袍子变得洁白”和“羔羊的血”的含义,以及一个事实清楚可知:“使袍子变得洁白”是指脱去虚假,披上真理,因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这些真理由“袍子”来表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参看AE 395a节)。经上说“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衣服在灵界显得很暗淡,还有污点,而那些处于试探之人的衣服则显得肮脏;不过,一旦他们从试探中走出来,由于那时他们充满神性真理,他们就看似穿上了没有污点、洁白闪亮的衣服,如刚才所提到的。这就是为何“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他们脱去虚假,披上真理。“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329a–f节);由于在试探中,虚假被抖掉,真理被植入,所以一般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羔羊的血”在圣言的字义上表示十字架受难,但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也就是说,他的衣服变得洁白。十字架受难是主的最后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当这些事实现和完成时,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它表示从祂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如主在约翰福音(7:39)和别处所教导的。当神性真理被接受时,人就通过神性真理,而不是通过在十字架上流血而被主改造和重生,并得救。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节),以及其中从《属天的奥秘》所摘录的内容。这也可从一个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天使的衣服因又白又亮而闪闪发光,但不是凭对主在十字架上所流之血的信和思维,而是凭来自主、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而闪闪发光。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衣服都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真理;任何天使都不允许思想主的受难,只允许思想祂的荣耀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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