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5

105.主不得不经经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揭秘启示录 #47

47.祂的头与发皆白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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