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5.主之所以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是因为实现合一的其它方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只有这个方法符合神序,而神序是不可改变的。神序要求人应安排自己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容器和住所,使神可以进入并住在其中,如同住在自己圣殿中。人必须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但又必须承认这是出于神。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同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同在而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每个人都要照着这个秩序发展,并且必须照着它发展,才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才能使祂的属世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并将祂所做和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这也是为何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即与神结合的状态,就到来了;在这种状态下,人仍像以前一样行事,但现在却从神行事;他现在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将他所意愿和所做的的一切良善,并他所思考和所说的一切真理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从而内在于他的一切行为和话语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简言之,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成为属灵的一样。
关于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将充分说明,每个人若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都要经历两种状态,他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世界进入天堂。此处只需注意,在被称为改造状态的第一种状态下,人完全有自由照着他理解力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即重生状态下,他同样有这种自由;但这时他出于来自主的一种新爱和新聪明而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理解力发挥主导作用,意愿发挥次要作用;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发挥主导作用,理解力发挥次要作用;但理解力仍出于意愿行动,而不是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良善和真理、仁爱和信仰,并内在人和外在人的结合,以同样的方式实现。
745.君主的指示得到了执行;当他们从宴会上回来时,从城里邀请来的人被要求招待他们,与他们谈论这个社群的各种喜乐。当他们到达时,例行问候之后,他们边走边愉快地交谈。但他们的天使向导说:“这十个人已经被邀请进入这个天堂,看到了它的喜乐,从而对永恒的幸福获得了新的观念。因此,请向他们讲述一些影响身体感官的喜乐;稍后会有一些智者来,他们会讲述这些喜乐如何成为祝福和幸福的喜乐。”听到这话,从城里邀请来的人提到了以下例子:
(1)在这个社群里,君主会安排一些节日,以缓解竞争的热情可能给一些人带来的心智疲劳。在这些日子里,公共广场上有音乐会和演唱会,城外有体育运动和舞台表演。广场上会搭建起舞台,舞台周围是由交织的葡萄藤蔓构成的格子网,藤蔓上挂着串串葡萄。这个格子网里面有三排座位,一排在另一排之上,上面坐着音乐家,他们有各种弦乐器和管乐器,涵盖了从高音到低音的声谱,音色从响亮到柔和不等。音乐家的两边有男歌手和女歌手,他们以独唱和合唱的形式,用最优美、最甜蜜的赞美诗和歌曲来取悦市民;在表演的过程中,他们时不时地转向不同类型的音乐。在这些日子里,这样的音乐从早晨持续到中午,然后一直持续到晚上。
(2)此外,每天早晨,从广场周围的房子里都会听到女孩和少女们最甜美的歌声,响彻整个城市。每天早晨,属灵之爱的某种特定情感就被歌唱,也就是说,这首歌通过音乐上的修改和调整来表达这种情感;这种情感在歌声中被感知到,仿佛这歌声就是情感本身。它流入听众的灵魂,激发他们里面与之相对应的情感;这就是天堂的歌声,或它的性质。这些歌手说,她们的歌声从里面获得灵感和活力,并照着听众接受它的程度而被提升到喜乐的高度。当歌声停止时,广场和街道上的房屋都关闭门窗,整个城市一片寂静;到处都听不到噪音,也看不见游手好闲的人;然后,所有人都专注于履行他们的工作职责。
(3)中午,门开了,下午,一些地方的窗户也开了;只见男孩和女孩在街上玩耍,他们的保姆和老师坐在房子的门廊上看护他们。
(4)在城市郊区,男孩和青少年从事各种运动,如竞走和球类运动,以及球被来回击打的网球运动。男孩之间还有公开比赛或技能测试,以确定在说话、行动和理解方面,谁更快,谁更慢;更快的会得到月桂花环作为奖励;还有其它许多方法可以激发男孩的潜能。
(5)再举一个例子。城外的舞台上也有戏剧表演。在那里,演员们演出了道德生活的礼节或优雅和美德;为了进行对比,其中一些演员扮演低级角色。十个人中的一个问道:“为什么进行对比?”他们回答说:“任何美德及其礼节和优雅都不可能以一种活生生的方式展现出来,除非依次表现出它们的不同形式或层次,从最大直到最小。这些演员会演出这些形式,甚至最小的形式,直到它们变成无。但律法规定,他们不可以展现出与它们对立的任何东西,即不得体和可耻的东西,除非间接地或比喻式地,可以说遥远地来展现。律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任何美德中的得体和良善之物都无法经过连续阶段变成不得体和邪恶之物,而是会减少,直到它荡然无存;当它荡然无存时,对立面就开始了。因此,天堂和地狱毫无共同之处,因为在天堂,一切事物都是得体和良善的,而在地狱,一切事物都是不得体和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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