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在基督教界,人们以为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不仅过去是,现在仍是马利亚的儿子;但基督教界在这一点上是错的,或说陷入了妄想。祂过去是马利亚的儿子,这是真的;但祂现在仍是她的儿子,这不是真的。因为通过救赎行为,祂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这就是为何主的人身是神性,并且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祂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即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自己从未称马利亚为祂的母亲,这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刻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 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祂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 27)
有一次,祂不认她: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见你。耶稣回答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0, 21; 马太福音12:46-50; 马可福音3:31-35)
因此,主并未称她为“母亲”,而是称她为“妇人”,并把她托付给约翰作母亲。在其它地方,她被称为祂的母亲,但不是祂自己这样称呼的。
这一点也通过以下事实得到证明:祂不承认自己是大卫的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祂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他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 马可福音12:35-37; 路加福音20:41-44; 诗篇110:1)
我在此补充一个以前未记载的事件:有一次,我获准与母亲马利亚交谈。那时她正好路过,出现在我头顶上的天堂里,身穿丝绸般的白衣。然后,她稍作停留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从她而生;但祂成为了神,就脱去了从她那里所获得的一切人身,因此,她拜主为她的神,不愿任何人承认祂是她的儿子,因为整个神性,或神性的一切都在祂里面。从所说的这些话中,这一真理现在很清晰了,即:因此,耶和华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都是人,如以下经文所宣称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如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约翰一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他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128.“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的人将进入新天堂。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那些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时,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经上说“得胜的”,是因为他们是那些承受来自邪恶和虚假的属灵试探,与它们争战的人;“得胜”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如仇敌那样驯服并征服它们。但没有人会得胜,除非他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那时,工作就完成了,因为一个人会永远保持他那时的样子,也就是他的生活直到那时的样子;死亡则是它的结束。不过,没有人能得胜,唯独主能。人若以为他凭自己得胜,不是与他同在的主得胜,就不会得胜,而是跌倒;因为得胜的,是属灵的信仰,而属灵的信仰丝毫不来自人,完全来自主。至于什么是属灵的信仰,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0节),什么是属灵的试探(NJHD 187–201节)。“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指进入新天堂,这一点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何谓启示录21章所论述的新天或新天堂。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有所说明(LJ 65–72);何谓新天或新天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书有所说明(NJHD 1–7节)。但在解释启示录20-21章时会说明“第一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以及“头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是什么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20:5–6)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由此清楚可知,“第二次的死”是诅咒。因此,受它的害就是被诅咒;而另一方面,不受它的害就是被拯救。由于所有得救的人都进入新天堂,所以“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进入新天堂。关于新天堂和组成它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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