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基督教界目前的信仰是,就其人性而言,主不仅过去是玛利亚的儿子,现在仍是玛利亚的儿子。但这是一个谬论。祂过去的确是玛利亚的儿子,但现在不是。因为祂通过其救赎行为脱去了从母亲那里所得的人性,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性。这就是为何主的人性是神性,并且在祂里面,神是人,人是神。祂脱去来自母亲的人性,并披上来自父亲的人性,也就是神性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来,即祂自己从来不称呼玛利亚为祂的母亲,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妇人,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祂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27)
祂曾有一次不认她: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耶稣回答说,凡听从神的道并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路加福音8:20;马太福音12:46-49;马可福音3:31-35)
所以,主称她为“妇人”,而非“母亲”,并把她交给约翰作母亲。在其它地方,她被称为祂的母亲,但主自己从不这样称呼。
以下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即祂不承认自己是大卫的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祂是谁的子孙?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祂对他们说,那大卫怎么在灵里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他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路加福音20:41-44;诗篇110:1)
我在此补充以下内容。有一次,我被允许与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对话。她碰巧经过,出现在我头顶上的天堂,身穿丝绸样的白衣。然后,她稍作停留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从她而生,但通过脱去从她得来的人身的一切事物而变成神,因此她拜主为她的神,并不想任何人视祂为她的儿子,因为神性的一切都在祂里面。真相从这几句话显露出来,即,因此耶和华在最初之物如在最末之物中那样是人,如经上所说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22:13)
约翰一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他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3,17;21:6)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22:12,13)
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以赛亚书44:6;48:12)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给予穿衣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