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基督教界目前的信仰是,就其人性而言,主不仅过去是玛利亚的儿子,现在仍是玛利亚的儿子。但这是一个谬论。祂过去的确是玛利亚的儿子,但现在不是。因为祂通过其救赎行为脱去了从母亲那里所得的人性,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性。这就是为何主的人性是神性,并且在祂里面,神是人,人是神。祂脱去来自母亲的人性,并披上来自父亲的人性,也就是神性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来,即祂自己从来不称呼玛利亚为祂的母亲,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妇人,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然后,祂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27)
祂曾有一次不认她: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耶稣回答说,凡听从神的道并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路加福音8:20;马太福音12:46-49;马可福音3:31-35)
所以,主称她为“妇人”,而非“母亲”,并把她交给约翰作母亲。在其它地方,她被称为祂的母亲,但主自己从不这样称呼。
以下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即祂不承认自己是大卫的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祂是谁的子孙?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祂对他们说,那大卫怎么在灵里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他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马可福音12:35;路加福音20:41-44;诗篇110:1)
我在此补充以下内容。有一次,我被允许与耶稣的母亲玛利亚对话。她碰巧经过,出现在我头顶上的天堂,身穿丝绸样的白衣。然后,她稍作停留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从她而生,但通过脱去从她得来的人身的一切事物而变成神,因此她拜主为她的神,并不想任何人视祂为她的儿子,因为神性的一切都在祂里面。真相从这几句话显露出来,即,因此耶和华在最初之物如在最末之物中那样是人,如经上所说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22:13)
约翰一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他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3,17;21:6)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22:12,13)
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以赛亚书44:6;48:12)
Life79.“通奸”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神判断了那用淫行使地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邪淫或淫乱”论及巴比伦,因为“巴比伦”表示那些将主的神性至高权柄硬性归于自己,通过玷污并歪曲圣言而亵渎圣言的人。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
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
先知书中的“行通奸(或译行邪淫、行淫乱、行淫)”所表相同,如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事,他们犯通奸,行虚谎。(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
有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邪淫;她们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居亚述人;她对他们施以淫乱,在埃及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她的爱,比她更甚,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厉害。她又加增淫乱,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17)
这些话论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在此被称为“一母的女子”;她们的“淫乱”表示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他们与这些国家“行淫”。
在以西结书,同样的话论及“耶路撒冷”,以此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你纵情淫乱,使过路的任意而行;你和你那身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又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意。并且多行淫乱直到那贸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这行淫的妇人啊,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惟独你却把你的淫资送给你所爱的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等)
“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62—63节)。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3:17, 18; 57:3; 耶利米书3:2, 6, 8, 9; 5:1, 7; 13:27; 29:23; 弥迦书1:7; 那鸿书3:4; 何西阿书4:10, 11; 利未记20:5; 民数记14:33; 15:39; 以及别处)中的“行淫”所表相同。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民族为“淫乱的一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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