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01

101.(7)在一个

101.(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是从本章上述要点,尤其从以下两点所推出的结论:即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参看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相互共同合一(参看97-100节)。从这种相互合一明显可知,在一个人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同样的结论可从这二者类似于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推出来。根据亚他那修信经的声明(参看98节),这与当今教会的信是一致的。根据名为协合信条的正统著作的声明,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是一致的。协合信条的这一教义得到圣经和基督教早期教父文学,以及论据的有力支持,即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权、全能和全在;以及在基督里面,人为神,神为人(参看那本书的607,765节)。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性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参看92-93节)。另外,耶和华神称祂自己和祂的儿子为主。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坐在我的右边。(诗篇110:1)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7)
在大卫的诗篇,就其人身而言,儿子也是指主:
我要传谕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12)
这不是指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间的儿子,因为这是主要来的一个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谕旨”,就是耶和华晓谕大卫的消息。同样在诗篇中,此前经上说:
我已经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就将列族赐你为基业。(诗篇2:8)
因此,“今日”并非指“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上”。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当下。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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