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由于系一个结合的结合,或一个真正的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它是互动和相互的,所以主与人的结合也具有这种性质,这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启示录:
若有人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以及其它地方。这种结合是通过人靠近主,主靠近人实现的,因为有一条确定不变的律法是,人靠近主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靠近他。关于该主题,详情可参看论述仁爱和信仰的章节(TCR 336-462节)。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Life53.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偷盗、通奸、杀人、作假见证是邪恶呢?人们若不知道这一点,不立法阻止犯这些邪恶,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一个社会,团体或国家就会灭亡。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邪恶?因此,人们可能会纳闷,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听:它们以如此大的神迹被颁布出来,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国家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而变成宗教律法。因为显而易见,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都是为了使它成为宗教的一部分而吩咐的;遵行这吩咐不是为了主的缘故,而是为了人的缘故,是为了叫他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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