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凡心智健全者,即便没有宗教信仰,也能明白,一切合成物若不依赖于某一个事物,必会自行瓦解。如,人由众多肢体、脏腑、感官器官和运动器官组成,它们若不依赖于一个灵魂,必会垮塌;身体本身若不依赖于一个心脏,也会如此。还有,一个王国若不依赖于一个国王,一个家庭若不依赖于一个主人,王国中的各种职务若不依赖于一个总管,同样如此。若一支军队没有一个拥有至高权力的指挥官,下属不服从他,而这些下属各自又没有对士兵的指挥权,这样的军队如何对抗敌人?若不承认一位神,教会,或天使天堂,就是地上教会的头,也一样,因为在那里,主是它们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与教会被称为祂的身体。这二者若不承认一位神,就如同一具死尸,毫无用处,会被抛弃并埋葬。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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